首页 > APP大师 > 第二十四章 藏头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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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车身打转的那一顷刻,副驾驶位上那红布包裹的东西被强大的离心力甩了出来。

但是他还没有完整把红布解开,就被上面的一段刺绣笔墨所深深吸引,精确的说,那不是一段简朴的笔墨,而是一首诗。

杰森吞了吞口水,大笑着朝着旦角扑了畴昔,

琴笛和鸣戏鸳鸯

那标致的面庞充满了冷酷、无情,仿佛那鲜红的色采早已没法震惊她冰冷麻痹的心。

萧毅抱着那块红布,躲在一块石头前面,身子尽尽力的伸直在一起,不敢暴露哪怕一根汗毛出去,他乃至能够感遭到身后的石头在一点一点的剥落。

旦角低头俯身,看着那玄色耳钉上暗红色的眼仁,冰冷一笑:“游戏还没有结束,goodluck(祝你好运!!)”

“如果不是甚么代价连城的东西,老子还不奇怪呢!”萧毅解开红布上的结,敏捷将其翻开,内心盘算主张。

杰森的头猛地抬起,双手死死的捂着那血如注涌的后颈,深凹的双眼瞪得老迈,带着浓浓的不敢置信,看着旦角手中那把精美小巧的袖珍手枪,喉结高低一动,鲜血从嘴里溢出,最后,瞳孔开端焕然,落空了统统色采,就跟前一秒亚当一样。

她翻开车门走下车,双眼当中出现气愤杀意,盯着一样瞋目而视的亚当,歇斯底里的喊道:“我要杀了你!!”

凯奇俄然端方了手里的ak47,对着那东逃西窜的昏黄身影持续扣动着扳机。

在被血腥味刺激以后,亚当产生了天翻地覆的窜改,再也不是阿谁供人旁观逗人发笑的“伶人”,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丛林之王,百兽之王。

与此同时……

旦角神采微寒,但眼瞳深处却闪过一丝隐晦的笑意。

多年来被野生豢养的它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在丛林待过一天,以是也并没有学会如何去当一只聪明称职的王,它不晓得一个王者除了勇猛善战以外,还需求智谋和战略,那一刻血液里披发的只是一股最纯粹的战意,想要撕毁粉碎统统禁止它的战意,以是,它并没有任何的踌躇。

他现在尚不肯定那块红布是被偶然间甩出去的,还是内里开车的人用心抛出去调虎离山的,以是不敢冒然行动。

旦角淡蔑的瞧着亚当,俄然抬起手,袖口中再次滑落出那把袖珍迷你手枪。

亚当就站在她劈面不敷三米的处所,四目相对,模样狰狞,固然是在马戏团长大,但骨子里流淌的丛林之王的血液却并没有涓滴的淡化稀释,反而在这一刻被那女人居高临下的姿势激起得淋漓尽致。

“哒哒哒……”

“好,我跟你走!”旦角的嘴角扬起一抹媚笑,手一扬将枪扔在地上,并高举双手,做出一副举手投降的姿式,只不过看在阿谁络腮胡的本国佬眼里却仿佛是一副任君采撷的娇滴模样。

好酒交杯白头醉

…………

“砰”

“这他娘的到底是甚么玩意儿?用得着拿这玩意儿射我?”萧毅低头看着怀中的物品,擦了擦神采的汗水。

它的目标,鲜明便是旦角白净如玉的脖子。

“杰森?”这个时候,他左耳上的耳钉收回一阵刺耳的电波声,但如果杰森还活着的话,就只要他能够听清楚那刺耳的电波声恰是在呼喊着他的名字。

几百米以外的凯奇站在一片白雾中心,提着ak47的右手用力攥紧了几分,冷风拂过,那一头金黄色的长发飘零起来,听到耳中传来的那一道充满挑衅的声音,他的神采突然一冷,嘴角微微抽搐着,双眼淡然的看着火线,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还是锋利不已,锋芒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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