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九笙微怔,不再动了。
时瑾两个字到了嘴边,她却如何都喊不出来,像甚么哽住了喉。衣服还算整齐,她翻开被子下床,穿戴袜子踩在了大理石的瓷砖上:“我如何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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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粥很甜,紫薯包的皮儿很薄,苹果汁不太酸,放了一点蜂蜜,全数是她的爱好,无一丝差漏。
“嗯。”
她低头,时瑾就蹲在她面前,没有决计打理的短发很随便,发质大抵很软,看着很灵巧服帖,没有他平时清俊孤傲的模样。
如果这还简朴的话,煮泡面和炒饭算甚么,姜九笙一时不晓得说甚么好了,拿起勺子,喝粥,食不言。
“还合胃口吗?”仿佛问得随便,只是他停顿下来的行动闪现出了几分不天然与慎重,不刺耳出语气里死力掩蔽的期许。
姜九笙接畴昔,水是温的,不知是时瑾甚么时候放的,她喝了药,向时瑾伸谢:“感谢。”
狗儿子:杀狗了!
姜九笙接畴昔,倒出一颗,闻了闻。
“如果苦,能够多吃几片,柜子里另有。”时瑾说。
姜九笙下认识后退。
姜九笙转头:“啊?”
登堂入室便罢了,她还鸠占了鹊巢,从没如此宽裕过,她一时不知作何反应,时瑾却很天然,去厨房看了一眼,折回客堂问姜九笙:“早餐已经做好了,你是回你那边洗漱,还是在我这里?”
姜九笙只感觉脑袋疼。
“昨晚你发热了。”他顿了一下,弥补道,“你家的门锁着。”
“不费事。”语气规矩,又夷易近人,时瑾抬手,手掌自但是然地覆住了她的额头。
姜九笙尝了两口,停了行动,盯着面前的餐盘,如有所思。
她不是声控,还是入了迷,一时恍忽,不由想,时瑾到底是如何的一个男人,一举一动都能扯着人的思路,像谜,像笼了雾的月,像扒开昏黄,却抓不住表面。
时瑾没再说甚么,拿了床头柜上的药给她,又递了一杯水。
“时瑾。”
出了房门,姜九笙才发觉,时瑾的公寓与她那边的格式普通无二,她借宿的那一间是公寓一楼的主卧,大抵便是时瑾的寝室。
姜九笙看了一眼时瑾那张大床,纯黑的色彩,显得冰冷又呆板,倒与他给人的感受大相径庭。
她舔了舔下唇,压下烟瘾,还是有点苦。
时瑾坐在她的劈面,一米宽的灰瓷餐桌,抛了光,敞亮洁净得能倒映出他的表面,超脱又清雅,家居服换了衬衫,没有领带,松着一颗扣子,不显得正式,随便且矜贵,桌上几近没有声音,时瑾的餐桌礼节很好,慢条斯理,当真又专注地进食。
时瑾没有立即答复,走到房间的地毯上,拿了棉拖,蹲下,放在姜九笙前面。
“嗯。”时瑾倒了杯温水,放在她中间,“只做了几样简朴的。”
退烧药是红色的药丸,不是胶囊,特别苦,姜九笙夙来嗜甜,舌尖苦涩一向散不去,她皱眉,又喝了两口水。
全部装修的设想感很强,松散又持重的着色,当然不免沉冷与严厉,唯独占几样金饰显得格格不入,比如深灰色沙发上的木吉他抱枕,比如窗台前水滴状的藤木吊篮椅,比如沉香木书架前的老旧CD机,还比如楼梯拐角倾斜摆放的大提琴。
时瑾声线暖和:“明天你喊了我的名字。”
很多人都喊她笙笙,可向来没有哪小我像时瑾如许,很轻,很和顺,像散在耳边的风,无知无觉地侵入。
仆人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