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
他说:“笙笙,我只听你的。”
时瑾之前想过,如果他没有遇见姜九笙,应当也会变成秦行那样的人,没血没肉,麻痹不仁地活着,一辈子都在打打杀杀。
“时瑾,你去哪了?”
他也没有答案,只记得第一次见她时,他那双拿枪杀人都不会抖的手,竟然冒汗了。
时瑾点头:“不会。”
厥后,秦明立的人闯进了小楼,瞥见了她的脸,他开了一枪,打在那人的腿上,地板上到处都是血。
又如何呢,他情愿。
时瑾的枪法很好,快,并且精准,十二岁以后,秦家便没有人能和他相较,但那一枪,偏了。
“不是你说我抽烟都雅吗?”他把烟蒂捻灭,吐出烟圈,然后俯身去吻她。
她身材不好,烦闷以后,另有些厌食,免疫力特别差,伤口便传染了,病了好几天,一向恍恍忽惚。
“为甚么抽烟?”
她坐在那边看天,他坐在她身边,身后有他们的影子,是女孩薄弱的背影,另有他虚揽在她肩头的手。
她展开眼,不在阁楼,顶上是红色天花板,另有很多医疗设备,她戴着氧气罩,喊他:“时瑾。”
他也看着她,泼墨的眸子里有细细碎碎的影子,像阁楼外的星星,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她说:“笙笙,我喜好你。”
她手背上有针头,很瘦,长年不见太阳,白得能够瞥见纤细的血管。
“我不伤人,我再也不伤人了……”
“笙笙。”
她还是没说话,站了一会儿,仰着头。
他点头:“又苦又涩。”
是啊,他的笙笙病了,病得很严,不休不眠也不说话,整天整夜地找他,仿佛被全天下抛弃了,她的天下就只要一个少年。
她瞥见了,他在哭。
她皱眉。
时瑾把她的药都收起来了,一天只给她一颗,她吃药的时候,他就在一旁,他不在的时候,就让姜密斯守着她。
她哭着喊他:“时瑾。”
十八的少年,十六岁的女孩,青涩却炽热的初吻,当时,春季已过,屋外的秋海棠谢了,他教会了她接吻,教会了她活着,在这个灰色的天下上,寒微却倔强地活着。
“统统的窗户都封死了,只要阁楼上留了一个窗口,如果我不返来,你就会坐那边等我,也不睡觉,一向等一向等,开端,你只是怕人,厥后,你连阁楼都不下来。”
没有血,他早就洗洁净了。
当时的时瑾,执掌着秦家,生杀予夺,无人能置喙。
她吃了抗烦闷的药,整整一瓶。
“我一点都不好。”
时瑾不敢奉告她,他的手早就染过血了,那么多想闯进这栋小楼的人,除了她讨情的那一个,剩下的全数都非死即伤。他乃至还会平空思疑,总感觉这个宅子里的人都想害她,他想把他们都杀光,像把她藏到一个没有人的处所,猖獗又极度。
“你别哭。”她抬手,给他擦脸上的眼泪,声音低弱得几近听不到,一个字一个字地张嘴,“我不会先循环的,会等你到白发苍苍的时候。”
“……”
时瑾抬手,扶着她的腰后退了一点。
他想了想,承诺了她:“好。”
他差点杀了阿谁心机大夫,只是,来不及了。
大夫给他开了很多药,他全数扔了,不记得从甚么时候开端,染上了烟瘾,抽最烈的烟,玩命似的抽。
“时瑾,我不好。”
她点头说好。
“我都听你,再也不出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