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岩村的领主是一名男爵,名义上是格里芬侯爵的封臣。因其领地紧靠千帆城,早就被市政厅用金龙拉拢过来,现在更是直接住进了千帆城的贵族区,乃至有传言说这位男爵在议会中获得了一个不公开的席位。若非如许,剿灭地精这差事,也轮不到千帆城的城卫军来管。
“这条小溪,是锐齿丛林最首要的水源,我们平时打猎也是沿着这里寻觅植物的萍踪。”说话的年青人名叫汉森,二十出头,是黑岩村供应的领导,固然没有认证过,但传闻是1级的巡林客。
这个天下的牧师,并不是日式文明中的奶妈职业,大多都是能披甲上阵的猛人。以维森特为例,固然还不是正式牧师,但在教会中也接管了充足的战役练习,并不比城卫队中的1级兵士差太多。
“好箭术。”格里菲斯赞叹道。
千帆城城卫军20个小队,要说哪个小队长最不对劲,熟谙城卫军的人都晓得,答案只要一个,那就是海德。
“狼群被吓走了。这些野兽并不笨,我们人多,它们不敢冒然进犯,会一向吊着我们,不赶走的话也挺费事。”汉森让兵士把狼尸放在溪边的石头上,一边解释,一边用探听的目光看向格里菲斯。
这类犟牛一样的脾气,市政厅的大人们大多都赏识不来,天然也不太情愿汲引他,再加上城卫军中队长以上的职务合作狠恶,海德满肚子的牢骚也只能在酒馆里宣泄了。假定不是城卫军的薪水还算丰富,他早就生出跳槽的筹算了。
“这不是功德吗?”贝利插嘴道:“这伙地精的威胁越大,海德队长你们的功绩就越大。”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这伙地精的风险比估计的大,也能从市政厅拿到更多的嘉奖。不然的话,一个地精头皮换10个铜角子,辛苦几天还不如守一天城门拿到的贿赂。
一行人沿着商路往北,然后在一处岔口转向西面的巷子,约莫中午时分,来到了黑岩村。
“狼。”汉森呼了一口气,淡淡说道。
海德没有姓氏,因为他是一个布衣。
“快去筹办午餐,我们吃了就进丛林!”刚到黑岩村,海德就带人直接进了村公所,然后对村长提出各种要求,搞得全部村公所一阵鸡飞狗跳。
像海德这类没有背景,才气又不差的人物,自但是然就会被分派一些吃力不奉迎,但又不能出不对的苦活、累活――比如说剿灭地精。
只见箭矢从灰狼的眼眶射入,一箭入脑,这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在格里菲斯的印象中,加洛林男爵部下有这个本领的,也独一寥寥数人。这也让格里菲斯生出了爱才之心。
“东北面的话,不就是离商路也不远了吗?”海德皱眉深思,“连黑岩村都发明了,如何还没有贩子陈述丧失?”
与安娜比拟,主子模样的贝利能够称得上是毫不起眼。他边幅浅显,是那种放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长相。因为小时候营养不良,身材矮小,只要1米65摆布,穿一身半旧不新的软皮甲,脸上笑眯眯的,右手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驮着几人的给养。
汉森的行动很利索,不到一刻钟就把整张狼皮剥了下来,顺手还把值点钱的狼牙分给了其他兵士,让格里菲斯对他的评价更高了一点。
因为这群恶客的到来,村庄里好一阵扰攘。等诸人吃完饭,又歇息了一阵,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
“还是我去看着吧。”贝利发起道。
狼肉不好吃,整头狼最值钱的,就是狼皮。品相好的完整狼皮,能卖一枚金龙,对汉森这类小人物来讲,是很大一笔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