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我并不以为那些纤细的人类能够带给我带来痛苦。作为一名崇高的血族,纤细的人类有甚么资格来伤害我,当时的我是如此的高傲。以是,我带着管家,分开了位于人界与魔界夹缝的血族古堡,去往了人间界。
坐在课堂的角落,我疏忽了上课的内容。我悄悄地看向着阿谁让我在乎的男生的背影,阿谁第一次仿佛能够让我感到暖和的男孩。
崇高的血族是遭到众神谩骂的一族,固然具有着长生不死的生命,但是却落空了在阳光下糊口的权力,触碰阳光对血族而言成为了期望。阳光对血族来讲就像是毒酒,即无穷巴望,而又充满害怕,如果透露在阳光下,血族只会是化为飞灰。固然我与浅显的血族分歧,但阳光对我来讲仍然是不成触碰的存在,一旦被阳光直射,连我也不成能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