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家大哥比你早生两百岁?”雷克萨斯撇嘴。不过这话他是不敢明说,
起首,照天剑这么说,本身现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如果她晓得雷克萨斯幻景中看到了甚么,恐怕也一样会吐血吧。
“埃尔隆德身后,这枚魔戒,却是以而被激活了。埃尔隆德依仗着魔戒,气力激增,连续干挺了劈面七八小我,后亲手割下了魔族天子头颅。但世事无常,这枚戒指力量当然刁悍,但具有它人,都会被魔戒中邪气腐蚀,变得嗜血嗜杀。”天剑长叹一声。
天剑停下了大笑,摆手道:“我才四十五,别叫我老前辈,你如果不嫌弃就叫我声大哥。”
<TR>
天剑像是看出了雷克萨斯心中迷惑,飞解释道:“十年之前,人类联军攻破了魔族都城,埃尔隆德一小我,面对着魔族天子,以及七位魔将围攻,固然他气力超群,也不是他们敌手。他杀死了此中一人,抢到了这枚噬魂魔戒,据为己有。然后,他就死了魔族天子部下……”
玄色血雾飘洒,凯瑟琳坐他身边,乃至都能闻到那股刺鼻腥臭。
彩色眩光环绕中,噬魂魔戒像是一个小小灯芯,非常标致。
天剑却没有发觉到他奥妙情感,摇着头感慨道:“光阴悠悠啊!”
没有过往行人,没有涓滴声音,希隆城像是一座大坟场,沉寂得可骇。
“雷克萨斯,你如何了!”
D*^_^*</P></DIV>
“你抢到戒指,然后也死了,以是再一次开启了戒指力量?”
“简朴说,认主需求颠末两个步调。起首,要用强大魔力源流,把戒指封印冲开。然后,佩带戒指人需求战死一次,用生命表示对魔神撒旦虔诚!”
“是啊。”雷克萨斯点头,“但是认主……甚么是认主啊?”
她踌躇了半晌,拖着雷克萨斯肩膀,把他拖进了街边一个小小院落。
希隆城中,本身人生地不熟,只要和雷克萨斯一起时候,才有那么一点结壮感受。
神采惨白雷克萨斯,唇边带着乌黑血迹,就这么悄悄地坐着,也不知是死是活。凯瑟琳忧心忡忡地坐他身边,茫然无措地看着天空。
“好了天剑老兄,我不是来听你抒怀,你能不能奉告我,这里是哪,我为甚么会来到这里,为甚么会遇见你,你如何会活到现,你要对我做甚么?”雷克萨斯一口气问出了心中统统疑问。
“你不是命一贯很硬吗,不成能死这里对不对!”凯瑟琳拍着雷克萨斯脸,但是触手之处肌肤,却垂垂变硬。
“战死一次?用生命表达虔诚?”雷克萨斯听得有点晕乎。
“……”雷克萨斯翻白眼。这话信息量有点大啊!
“152年,哈哈哈哈哈,152年!我竟然能和来自152年小娃娃面劈面喝茶,这噬魂魔戒还真是好玩啊!”另一个空间中,天剑显得很镇静。
而那后一句,又是甚么意义?埃尔隆德,死过?
乌黑噬魂魔戒,七色光晕环抱下,离开了他手指,缓缓地飞了起来,悬浮雷克萨斯胸口上方十厘米位置。
“我当时作为他朋友,看着他大肆修建陵墓,征召民夫修万里城,修建宏伟云霄圣城,才终究明白,噬魂魔戒对他影响,无时无刻不停止。噬魂魔戒暗中力量,会逐步腐蚀民气智,埃尔隆德日趋丧芥蒂狂,制造了无数搏斗冤案,帝国一片腥风血雨。”天剑端起茶杯,悄悄抿了一口,“当时,我决定禁止他,因而潜入皇城,抢到了噬魂魔戒。可我却不敌埃隆本人,加上几位圣辉骑士,另有皇城卫队围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