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雅欠都雅,朕不晓得,朕不恋足,朕只是感觉,门主不爱穿鞋,光着脚到处走……”
门主勾唇一笑,眼波似水的滑过凤瑾的脸,他当然能瞥见她眼睛里的冷傲,这不枉他经心打扮了两盏茶的时候,把眼底下的青影都粉饰住了,还学女子在略显惨白的唇上点了口脂,让他的唇更艳更红,又决计穿了这一身刚做好的红衣。
凤瑾一身玄色大氅,被雪花染成了红色,门主一身红衣踏雪而来。
他开端设想把女皇关入鸟笼的景象,他俄然感觉阿谁鸟笼过分粗陋,配不上她的高贵明艳。
他的手指缠着一缕青丝,有一搭没一搭的绕着玩,一双桃花眼,不断的往凤瑾身上瞟,不得不说,虽说早就听过女皇面貌倾国倾城,可亲眼一看,才知女皇的美比传闻中更甚。
见凤瑾沉默不语,门主眼波儿斜斜的飞了过来,就仿佛鸟儿的羽毛,悄悄的滑过凤瑾的脸颊,“陛下不说,是不敢承认吗?”
“阿瑾,我们去屋子里烤烤火暖一暖吧。”
门主闻言,勾唇一笑,端的是风情万种,勾人得很,他渐渐的把袍角往上扯了扯,让那双乌黑的足完完整整落在凤瑾面前,“陛下感觉本座这双足,都雅吗?”
固然他的神采惨白得几近透明,但眉心一点素净得滴血的朱砂,一双嫣红的唇瓣,让这小我的美变得活泼起来。
一盏茶的时候畴昔了,门主也没有呈现。
那是一种明丽刺眼的美,一种崇高文雅的美,一种气势夺人,让人不敢直视的美。
一种雌雄莫辩,倒置众生,令人色魂授予的美,一种柔媚的美,他身上有一种妖娆到了极致的风情,特别是那双眼睛,比女子更娇媚更波光潋滟,望着你的时候,像是能勾魂摄魄。
他望着凤瑾,乌黑的牙齿悄悄咬着红唇,在唇上咬出一个浅浅的齿痕才缓缓松开,勾唇一笑,“陛下喜好本座吗?”
知名皱眉道,凤瑾抽回击,微微一笑,“不必了。”
这个男人喜好穿红色,他是很合适红色的,红色让他更妖娆,风情万种,行走之间仿佛能勾了人的魂。
凤瑾仍然坐在风雪中等着,长长的睫毛上凝了一层冰霜,知名握住她的手,冷成了冰。
凤瑾仿佛没瞥见他的媚眼,目光落在他白净的足上,淡淡道,“大雪天的光着脚走路是比较慢,朕能够了解。”
“陛下见过本座这么美的男人吗?”
“门主天然是美的。”
半盏茶的时候畴昔了,门主没有呈现。
“朕说的是,朕只喜好男人,完完整整的男人,心是男人,脸是男人,身材也是男人,门主很美,只是生得过分男生女相了些,朕不喜好。”
过了两盏茶的时候,当凤瑾大氅上都是雪花时,门主终究呈现了。
凤瑾的目光落在那片胸膛上,暗道,衣服敞开成如许,那腰带还不如不系呢。
门主的神采终究变了,一双眼里冷得很,他冷冷的哼了声,“陛下没试过,安知本座不是男人?再说,本座貌美倾城,哪个女子不喜好?”
她本日做的是男装打扮,头发束了发冠,锦衣玉带,大氅是黑狐裘的,端坐在风雪中,别有一番豪气飒爽的风韵。
凤瑾不知贰内心所想,在门主打量她的时候,她也在打量门主。
她身上有一种贵气,霸气,一股傲视天下的气势,让情面不自禁的低头,昂首称臣。
门主轻飘飘落在凤瑾劈面,身姿轻巧的坐在长凳上,与凤瑾隔着一张桌子。
凤瑾安然承认,她从没见过如许美的男人,比女人更美上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