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都还好,那两条六斤重的,统共十二斤的羊腿可把很多人吓到了,连办事生都惊了,在肉类高贵的现在,点两条六斤重的羊腿少说也要六七千,合着店里来金主了?
解馋和充饥不一样,如果在荒漠上,洛忧不会讲究那么多,但现在已经入了城,能享用一番的时候也不消鄙吝。
洛忧买了一份城里的舆图,诧异地发明临安城竟然没有黑街,看来治安极佳,不像拂晓城那样需求齐截片地区出来给人渣们,他在舆图上扫了一眼,随后走向了一个处所。
洛忧在这方面也有奇特的口味,羊腿上割出叉口,花椒黄酒去膻,碳烤,不听任何调料,不抹任何酱汁,只用岩盐入味,保存去膻后最原始的羊肉醇香。
“这位客人,早晨好!”在一名女办事生甜甜的笑容中,洛忧走进了夜莺酒馆,找了一个偏僻角落的位置,接过了递上来的菜单。
代价方面的偏差也比较大,浅显的食品都和旧期间差未几,而一旦牵涉到肉类,代价则是飞速增加,海鲜类则更是天价了,并且根基都标着售罄,有价无市,店东估计也拿不出来,那玩意但是要用性命去捞的,只要贵族能享用得起,布衣就别想了。
在这热烈而狭小的处所,环抱着丝丝缕缕的青烟,那是酒客烟斗衍生出的迷雾,淡抹的烟色缠绕着镶在墙边的烛火,将黄色的光晕映得更加迷离。四周的墙壁上,挂了几张贫困画家贱卖出的油画,大多都被酒渍感化,画面上变了些许色彩。
等烤完的羊腿端上来后,很多人馋得直流口水,洛忧也没有管他们,直接撤掉了唇边的绷带,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夜晚的星斗灿烂明丽,如同灯火在天空中装点,风色扫过乳红色的轻淡云絮,这些显得是如此的温馨平和,乃至于让脾气最为暴躁的人瞻仰星空,都会垂垂安抚下躁动的内心。
这实在是荒漠养成的一种风俗,因为进食是警戒降落的时候,轻易出事,必须退化者必须尽快收缩进食时候,能填饱肚子就行,“咀嚼”是傻子才会干的事。
洛忧扫了一眼菜品,和旧期间酒馆的大鱼大肉分歧,崩坏纪元没有那么优良的食材资本供应给基层布衣,前次本身在拂晓城见到的晚宴已经算是最豪华了,不过那种人血贪吃他实在不太想碰。
看似文静的洛忧在吃东西的时候一点都不文静,狼吞虎咽,吃完羊腿啃面包,啃完面包大口喝汤,一桌的食品非常钟不到的时候全下了肚子。
终究,洛忧点了一锅芝士浓汤,没错,一锅。一整盘蒜香面包,二十多个。另有两条六斤重的又大又肥的羊腿!全都是高热量的食品,在弥补体能方面有着非常好的感化。
如果是之前,洛忧是不会理睬廖强的,因为没甚么意义,这个车队没有甚么对他有代价的东西,不过他蓦地又想到最后碰到阿诺时说的那番话,固然在这个新纪元品德崩坏,但情面还是有它的力量,太孤介今后寸步难行。
而在这无声的沉寂里,却有一处鼓噪的处所,一所名为“夜莺”的酒馆中,人潮的声音沸腾到了几近能掀翻屋顶的境地,人们在这里欢声高呼,肆意的饮用酒液,试图健忘平常糊口所带来的艰苦,酒精的芳香满盈整间酒馆。
这不吃还好,一吃可把很多人吓着了,这个少年从体型上看还属于比较强大的那种,在酒馆这类彪形大汉堆积的处所的确就是一个小矮子,但这家伙吃起肉来那叫一个猛,一撕就是一大块,三两下嚼碎吞下,并且胃像个无底洞,如何也填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