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衫男人说完,我的脑筋顿时懵了一下,想起桃花源记里的句子:“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老婆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不管魏晋。”难……莫非这里真的是陶渊明所写的桃花源?世被骗真有如许的处所?
那男人见我没有答复,倒也不恼,反而细细的打量了一下我的穿戴。我本来穿的尘寰现下最风行的日系气势,内里一件碎花吊带裙,腿上是一件玄色连裤袜,脚上一双羊皮小皮鞋,上身还搭了一件浅蓝色的牛仔长袖外套。只可惜,因为此次不测,我的皮鞋掉了一只,玄色的连裤袜被锋利的石头割成了一条条,碎花裙上感染了各种污渍和鲜血,牛仔外套的袖子更是被扯烂了,仿佛破布条一样挂在身上。这么一副落魄的模样,被一个长相清俊的帅哥打量,我顿时有些不美意义。
只是,那茅舍看上去近在天涯,我却不管如何也走不到它身边,我往左边走,那茅舍就会挪到右边,往右边走,那茅舍就会挪到左边,而往前走,那茅舍则会间隔我越来越远。就仿佛无形中,有一阵隔阂,始终在反对我靠近茅舍似的,这究竟是如何回事?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一脸震惊地呆愣在原地。
但震惊归震惊,桃源总比胃液要好,如果胃液的话,说不定我现在就被融了呢!如许想着,我的内心多少安抚了一点。
幸亏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我的体积太小,那怪兽并没有嚼碎我的筹算,而是直接将我吞咽了下去。我乃至能感遭到那怪兽口腔里黏稠的液体和血腥的气味。
正迷惑间,俄然那茅舍的门翻开了,从中走出一个身着时装的青衫男人,他仿佛底子不受那隔阂的伤害,径直走到我面前,然后行了一礼,问:“女人,不知到我桃源村,所谓何事?”
话本子里公然都是哄人的!说好的豪杰救美呢?哎,看来此次真的是死定了!我一脸生无可恋的想着。
按理说,我身为仙君,甚么样的东西没有见地过,恰好面前的统统却都超出了我的了解,非论是在尘寰还是在天界,我从未传闻过,有甚么东西的肚子里竟然不是胃液而是一片世外桃源的?
罢了,摆布出不去,不如我就去阿谁茅舍看看吧,我是如许想的,也是如许做的。
不晓得过了多久,我感遭到本身仿佛已经到了怪兽的胃部,只是,这怪兽的肚子里如何看起来跟普通的植物或者妖怪都不太一样。
哎,我衰弱的倒在地上,认命的闭上眼睛,但是内心里仍有一丝希冀,遵循尘寰话本子里的剧情,现在要么陆吾神君该来救我了,要么有白衣的侠士来救我了?抱着这一丝但愿,我偷偷展开眼睛,谁知,设想中的豪杰救美并没有产生,而那怪兽见我瘫在地上不动,干脆将尾巴收起,换了血盆大口,一口将我吞入腹中。
凭着数百年的直觉,当那看不见的怪兽庞大的尾巴向着我扫来的时候,我不假思考的当场一滚,滚到了中间怪石丛生的空中上,堪堪避过那怪兽的巨尾。但是,空中上的石头,仿佛一把把锋利的倒刺,刺入了我的身材,隔开了一道道血淋淋的伤口。
眼看怪兽的巨尾越来越近,我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内心冷静想着,想不到我堂堂“送子仙君”,竟然会送命在如许一头不晓得物种的怪兽尾巴下。
我天然是求之不得的,不管这妖怪的肚子里到底是个甚么环境,但只要能够跟人在一起,emm……应当说看起来像人的人住在一起,总比我本身一小我茫然无措的好,是以我缓慢的点头承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