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女皇陛下离不开他。他崇拜这个女人,她给了他繁华繁华,她给了他锦衣玉食。他的白马寺里,集结了当月朔路混江湖的兄弟们。他们走街串巷,欺行霸市,横行乡里,说一不二,有看不扎眼的,当街就打,像打一条狗。

可惜他没有。

承平公主说:“母后早说要重修白马寺,不如就交给小宝。建成以后,让他做方丈,岂不分身其美?”

这事儿天然很快地传进宫里。上官大人将密折念完,女皇陛下神采乌青,把案头的一堆奏折推于案下。

太后不是吝啬的人,只是没有表情罢了。

他哪点不如阿谁地痞?他出身扁鹊世家,有医术,有辞吐,比阿谁小地痞强百倍千倍,莫非不比阿谁小地痞更配获得那些风景?因而在女皇陛下的龙榻之前,他温言款语,半是严厉半是摸索,半是诊脉半是摸索,获得女皇陛下的恩准,为女皇陛下按摩。

薛怀义像匹脱缰的野马,无人管束。朝中参奏他的大臣不是没有,都被女皇陛下压下了。此次我们从南边返来,女皇陛下仿佛听到了关于薛怀义更多的传闻,不是不愤怒的。

当然,这个男人的呈现,固然令内宫的人额手称庆,却令前朝的大臣们,特别是那一帮老固执们非常不爽。他们以为一个男人不该该出入后宫,如果他想这么出入后宫,应抢先去势,免得废弛了宫廷的民风,太后的名誉。

对于冯小宝――噢不,当时已经是白马寺方丈薛怀义,究竟有如何奇异的本领令太后如此对劲,是不是真的夜夜新郎,金枪不倒,宫人们也是咬指称奇。传闻这位伟男向来就没有倦怠的时候,哪怕是关起门来与太后大战两个时候,下了床走路仍然是虎虎生风。他随传随到,任何时候都能应起,每一次应起都令太后非常对劲。

没有他,或许另有其人摈除突厥十万兵,但是没有他,谁能想出她,一个女人,可以是弥勒佛下生如许令人拍案叫绝的主张?在高高的朝堂之上,她穿着富丽,神情庄严又如何?在榻上,她还不是赤身L体地蜷于他的身下,被他征服?

她的神情带着深深的忧愁,为女皇陛下忧愁而忧愁。

上官大人顿了顿,接着低声说:“臣传闻城南的陋巷,有几个民妇带着宫花宫饰招摇过市,引得一众群情纷繁,恐怕要成为街头巷尾的笑谈呢。”

所谓的去势,就是割去男人的生殖器,把男人变成寺人。

他是久病以后的良药,他是久旱后的春雨。

沈太医向来是被人看眼色,究其内心,他如果有薛怀义的半点聪明,也能够取而代之。

太后给了冯小宝许很多多的犒赏,绫罗绸缎,金银珠宝。但是他出入宫禁没有花样,被圈禁在太后的寝宫,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孔雀,愁闷得要发疯。

即便他这辈子底子还没见过佛经是甚么模样。

她想做天子。自盘古氏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个女天子。他要更多的繁华繁华,就必须做她的一枚棋子,做她通往女皇之路的一块铺路石。

“是我把他宠坏了。”女皇陛下对上官大人说。

薛怀义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而宫里一点反应也无,这令他感受仿佛使出了牛劲,筹办把一个庞然大物一举击倒,却发明阿谁庞然大物不过是一个庞大的丝绵堆,不但没有反弹力,反而让他本身一个趔趄陷了出来。

女皇陛下夜夜由沈太医侍寝。而沈太医是个正在步入中年的男人,平生与武无缘,芳华少年的光阴全都进献给了医书与病人,身材并不强健,器质也比薛怀义小很多。他有几房妻妾,夜夜都是他选女人,女人奉迎他,他并没有学到多少在榻上服侍女人,奉迎女人的工夫,女皇对他并不快意。她装出对他宠嬖的模样,不过是做给薛怀义看――男人有的是,你不来,天然有人排着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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