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追了,一会儿我给你抓只大的。”猎户懒洋洋地瞧着她的背影。
糙碾子放开手的时候触到了她的掌心,俄然感觉本技艺指被烫了一下。因为这又白又软的一团,让他想起了凌晨看到的一幕……
“拯救啊……”
“那只野山鸡呀,我砍了一刀,它不死,还朝我飞过来了,像是要跟我冒死似的,吓死我了。”阿音把脸埋在他刻薄的胸膛,底子就不敢转头看。
猎户顿觉口干舌燥,伸出舌尖儿舔了舔唇,深深吸了一口气,闷声说道:“走吧,去抓野山鸡。”
“哎呀,你真短长,我好喜好呀!”她高高的捧起双手,接过那一只能够安设在手心的公主兔,笑得春光明丽。
“哎哟,说话的声音也这么好听啊,大碾子,你从哪儿找了这么个美娇娘来当媳妇?真是你家祖坟冒青烟了呀。”
“但是我想要啊,我要那只兔子。”目睹着小兔子越跑越远,急的林婉音把篮子放到地上,拎起裙子就去追。
“嗯,蘑菇有甚么可骇的?你把鸡拿走就好了。”阿音转过身去,背对着门口,耳朵听着他的脚步声响起,仿佛是拿起了山鸡和菜刀,走出门去。
不愧是经历老道的大猎户,他走了畴昔,细心检察了周边草丛的长势和地上的陈迹,摸索着掏了两个处所,到第三处的时候,大手一伸,摸出了一只软绵绵、毛茸茸的小兔子。
林婉音径直冲向他,是因为惊骇,并非举着刀想要砍人,现在被他夺了刀,也没感觉有甚么不对。径直扑进他怀里,颤声说道:“快救我呀。”
路过通往瀑布的岔道口的时候,阿音又探头望了一眼,双眸当中写满了巴望。
走到家门前的溪流旁,碰到了正在洗衣裳的柱子嫂,她看向糙碾子的眼神儿,不亚于瞧见了希世珍宝。
“切肉还是切过的,但我没杀过鸡鸭,你去把它杀了,把毛弄掉,只把肉给我拿返来就行。”阿音垂垂缓过神来,从他怀里出来,垂眸看着门口,底子就不敢看那只野山鸡的方向。
二人回到自家院落,糙碾子把一只奄奄一息的野山鸡扔进厨房,让阿音做饭。就把剩下的猎物全都放进小地窖里。这是他比来特地挖的一个地窖,气候逐步热了,在篱笆墙底下挖一个小地窖,阴凉又透气,猎物能存放好几天。
她这才回过身,拍着胸口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拎起本身的小篮子,到木盆里去洗蘑菇。
“大碾子,这女人是谁呀?如何这么俊,俺滴个娘勒,俺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俊的女人。”柱子嫂长的细弱健壮,说话也是清脆的大嗓门儿,穿戴一身灰扑扑的粗布衣裳,长发在脑后随便的挽了一个髻,是村庄里浅显中年妇人的打扮。
大猎户扑嗤一笑,回击握了握她拉住本身衣衿的小手,看那只野山鸡耗尽最后的力量,扑棱完就倒在了地上,便笑道:“好,我去小溪边杀鸡,免得弄脏咱家的厨房。你先清算那些蘑菇吧,这个应当不怕了?”
这是要行刺亲夫吗?
开初,倔强的女人不肯伏输,非要把那只小兔子找出来,但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累得满头大汗以后还是一无所获。没体例,她只得走回大猎户身边,扯住他的袖子,轻声要求:“你帮我抓吧,好不好?我特别喜好那只兔子。”
糙碾子用一根健壮的麻绳把这些猎物栓成一串儿,选了一根粗树枝当扁担,挑着他们下山去。林婉音抱着本身的公主兔,挽着小篮子,乖灵巧巧的跟在他身边,还真有那么点儿夫唱妇随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