萋萋芳草迷千里。难过天孙行未已。天涯回顾一销魂,二十四桥歌舞地。
一大早,急不成耐的李静姝跟着慢吞吞的肖景瑜到毓秀堂给老太君存候,说上几句话,心不在焉地的李静姝就转入了正题。
李山天没亮就起床了,明天是宝贝闺女出嫁回门的日子,镇静的他早早的就起床为了明天的宴席筹办着。他来都城也有十来天了,对四周的环境也熟谙的差未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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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喷喷的肉包子哎,一文钱一个。”
到了,终究能够从低气压中摆脱出来了,真好。
母亲黄氏自小就离她们父女而去,她是父亲一手一脚带大的。西北苦寒之地,没甚么才调的父亲靠着一身力量进了西北军,也不过是个小卒,每个月俸禄少得不幸,可再苦父亲也没有放弃她,又怕继母欺负她,这么多年都没想过续弦。她自幼就在虎帐中摸爬打滚长大,跟着雄师四周驰驱。厥后她长大了,家里的日子才渐渐的好了起来。现在静姝遂了父亲心愿嫁人生子,想必父亲的酒葫芦满了又空了吧,也不晓得他会不会像以往那样逮着人就跟人吹嘘他的女儿、半子呢。
“来来来,自家地里刚摘下的西瓜,又沙又甜,便宜卖啦,快来买啊,不甜不要钱。”
大华风俗,女子出嫁三今后要携夫婿回娘家,称之为”回门”。今儿个就是李静姝回门的日子。
也不晓得半子会不会一起返来,应当会吧,对于这个高门半子,李山内心可没底。不管他,只要女儿能返来就成。
车外热烈如火,车里却酷寒如冰。统统如同楚银河界。
还好,女儿还是阿谁完整无缺的女儿,没受甚么委曲,更没少一块肉,就是比之前都雅多了。当然,在李老夫的内心,自个儿的女儿静姝是最俊的。
李静姝早就等得心急了,本来觉得还要毓秀堂磨蹭上个把时候,没成想,老祖宗如此通情达理,早早的放人了。这下好了。想必晌午就能回长干里了。
“姑爷、蜜斯,已经到了朝阳巷了。奴婢都看到老爷了,老爷在巷子内里等着呢。”坐在马车外头的清月眼尖的很,早就瞥见了自家的老爷。
结婚已经三天了,这三天,他总感觉本身有点迷含混糊的,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腿飘飘然。还没从单身贵族的梦中醒来呢,这么快就到了回门的日子。李家那位老泰山他但是一点印象都没有,翁婿两人也就是结婚那日仓促的见了一面,甚么模样都快健忘了,只记得是个高高的壮汉,满脸的皱纹,又久经风霜,看上去就跟每年年底来家中述职的庄头差未几,乃至还不如那些人,一点也不像个军中校尉,倒是握手时手上的厚茧,有点像是长年握兵器握出来的。要没有这个,只怕就真的是个乡间老农。
马车驶出肖家,带着浩浩汤汤的一群下人,拐过朱雀大街,沿着长干里的小道上朝李府驶来。街道两旁到处都是小商贩的叫唤声,实在热烈。
肖老太君慈眉善目,“好好好,早早地归去吧。记得帮老身问候亲家。”说完,还不忘瞪了一旁的宝贝孙子一眼,“瑜哥儿,见了老泰山不成失了礼数,晓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