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生十万年 > 第四十四章 奔跑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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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飞一想,还真是如许。

“本女人穿的那么标致,竟然又被疏忽了!”欧阳雪美眸带煞,愁闷到了顶点。

“学习我是不如叶秋,这个本少认栽,但本少有钱,我还真不信了!”秦飞一脸嘲笑。

老爷子先是让欧阳霸,去局子救叶秋。

固然高小义并不感觉叶秋那里牛逼,但因为高校长的警告,高小义是不敢再对叶秋脱手了。

人群当中,唯有曾柔黛眉微皱,模糊看到叶秋拍秦飞肩膀之时,有一道银光闪过。

但要说这事儿,要说和叶秋没干系,打死秦飞也不信。

两千多年前,叶秋刚好路过希腊,和毕达哥拉斯唇枪激辩,终究叶秋得胜,毕达哥拉斯惊为天人,当场拜了叶秋当教员。

叶秋并不避讳说出本相,因为叶秋晓得,没人会信赖他。

“叶秋精通中医针灸,看来秦飞的异像,是叶秋形成的?”曾柔模糊明白了本相。

只是这事情过分于玄奇,叶秋既然不想解释,曾柔也灵巧没多问,归正她也很讨厌秦飞。

操场上,很多学正在打篮球,中间很多标致女生围观,他们一看秦飞果奔,顿时板滞了。

欧阳老爷子晓得叶秋,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

“咦,那不是重点班的学霸秦飞吗?”

可就如许看着叶秋“放肆”,这不是高小义的气势。

听了叶秋的话后,曾柔没好气翻了翻斑斓白眼,晓得叶秋又在胡说话了。

拳头紧握,秦飞一脸狂笑,笑的非常森然。

“老迈!”

身为高校长的侄儿,高小义常日牛逼惯了,却因为获咎了叶秋,被高校长揍成了猪头。

叶秋对莎士比亚非常赏识,给他供应了很多创作灵感。

但三番两次被蝼蚁恶心,泥人也会有三分火,更何况是叶秋?

终究成绩了莎士比亚,一代文学大师的显赫职位。

李处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一声喝斥。

闻言,秦飞喉咙一甜,气的几近吐血:“叶秋,我愿赌伏输,今后我不会泡曾柔,你还想如何样?”

十六世纪,叶秋路过英国,一时髦起,在某个黉舍,体系学习当时风行的戏剧,熟谙了莎士比亚。

“切,不奉告我们就算了,拽甚么拽!”吴娜酸溜溜说道。

特别是秦飞跑步的时候,他的手机铃声,竟然还是羽泉那首:“速率七十迈,表情是自在安闲……随风奔驰,自在是方向……”

穿好衣服,秦飞顺手捡起一块板砖,肝火冲冲走向叶秋。

“果奔呢?”叶秋一脸嘲笑。

并叮咛欧阳雪,打扮标致点,最好能吸引叶秋眼球。

“毕达哥拉斯曾是我门生,莎士比亚和我一起肄业,马可波罗我曾随他一起观光环球。”叶秋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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