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卫首级眉头大皱,糟了!暗中必定另有埋伏,不然他一介墨客,怎敢这般肆无顾忌?!当即冲四人挥了挥手,低声道:“去!你们将四周排查一下!”
郑克爽那些侍卫完整呆了。
岳风孤身一人,平平常常,手无缚鸡之力的,还不是砧板上的鲫鱼,鹰爪下的兔子,能对本身形成甚么威胁?啧,本来这类运筹帷幄的感受,真的很妙。
这还不算完,岳风另一只手又抓住一个酒坛,直接砸在郑克爽的脑袋上,咔嚓一声闷响,酒坛顿时碎裂,郑克爽脑袋被开了瓢,酒水撒出来,钻心的痛。
剑拔弩张。
郑克爽却摆了摆手,笑道:“天机散人?呵呵,成心机,真成心机。不消管他,让他坐下,我倒要看看他这天机散人有没有真本领,呵呵……”
两伙人错身而过。
面前这弱不由风墨客的反应,倒令他们奇特了,他竟熟视无睹,精确来讲,就是毫无反应,没有一丝一毫的惶恐,沉着地就如一汪秋水。
他企图争夺宝岛统治权,而陈近南却支撑大哥郑克藏,欲夺王位,便不得不撤除陈近南,但贰内心深处,对陈近南那种运筹帷幄、万事掌控于手的萧洒风采,还是极其恋慕的。
血刀在他手上,更绽放出非常灿烂的光彩。
郑克爽整张脸都变成了苦瓜,心中虽有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却也没有体例。那些侍卫爬起来,跟在郑克爽身后,往岳风追去。
鲜血飚散,洒满长街,很快便被暴雨冲刷,由殷红转为浅浅的淡红色,看着不那么血腥,但这暴雨却冲刷不掉统统民气中的惶恐。
“是。”
不管如何!
一抹血光突然绽放,鲜血飚散。
咔嚓!
砰!
岳风轻笑道:“瞧,我早说了你印堂发黑,本日必有血光之灾,你还不信,这下信了吧?”
岳风俄然脱手,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这为人行事,哪像是清廷的,清楚就是一个神经病嘛。
顷刻间,起码有二十双手,或是擒特长,或是锁穴功,或是一十八路散手,均往岳风身上号召。
萧洒风采不再,已经被淋成落汤鸡的郑公子火冒三丈,怒不成遏地嘶吼起来。他一边下号令,一边挥拳往岳风打去,只听咔嚓一声闷响,郑克爽一条胳膊又已骨折。
好胆!
也好神经,此人完整就是疯子。
那人的钢刀只递到一半,便被斩成两段,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断开的,除了他那柄精钢打造的钢刀,另有他身上的蓑衣,戴着的斗笠……以及,他的身材!
统统人惊惧惶恐的看着岳风,恐怕一个不谨慎,触怒了这尊杀神。
当即有四人领命,跃身而出。
傻眼!
就在世人出店之时,劈面俄然有八名身穿黑衣劲装,头戴玄色斗笠的男人走进酒楼。
血刀!
这但是皇城,还敢如此肆意妄为?!
岳风自斟自酌,悠然的道:“你没有获咎我,但有一件事,我需求你帮手,走吧。你有一次逃窜的机遇,如果被我抓住,那就去死。”
说罢,便站起家,也不管郑克爽等人,径直往酒楼外走去。
“看来我算的不错,郑公子公然糟了血光之灾。”岳风抚掌轻笑起来。
断腿、断手、半个身子、半个脑袋,散落满地。
“你找死!”二十余侍卫全都反应过来。
郑克爽已经骇得完整呆住,吞了吞口水,半响喉咙才动了动,嗫嚅着道:“中间……中间究竟是谁?郑某如有冲犯,还请……还请恕罪!”
“留在都城,还真有点儿费事,还是先办闲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