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着过分悲观,但是也不能过分激进。要的是一种安闲,要的是一种随心而走的安然。

我喜好过很多人,包含男人、女人。与男人的豪情,喜好更多的是一种赏识,时候长了就成了好友。与女人的豪情,喜好更多的是一种多情与骚动,时候长了就成为了陌生人,结局最好的勉强能成为朋友,但是她却成了别人的新娘,我被忘记。我想花一点时候来总结一下与女人的感情委曲,给单身的本身一个交代。

我很惊骇单身强加给我的孤傲与孤单,但是比起婚姻里的孤傲,我又感觉单身更好一些。宁肯一小我在孤山深处感慨,也不想在一群人中独饮,这是一种情怀。

我健忘了之前统统的多情,把心中独一的位置给了一个千里以外的人,那些年历经千辛万苦、长途跋涉,给我的人生烙上了一段深深的印记。就算我们相互相爱,也爱的轰轰烈烈,也难逃我那激烈的预感,我们也只不过是醉里挑灯看剑。当她假装着堕泪痛苦不堪的分开我的时候,我仍然用肥胖的身躯招手,请你别走!请你别走!究竟证明,那些年,只是恍然若梦,不提也罢。

我是个多情的人,我的多情表现在会喜好很多人,乃至于到头来不晓得有没有喜好过一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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