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长得挺像格林的。”亦风翻脱手机上格林小时候同春秋同角度的照片和福仔比对。
福仔严峻得浑身颤栗,我俯身将他放回床底,顺手把鸡蛋也滚了出来。福仔快速爬到床底深处藏起来,大气也不出一口。
我们不敢深夜上狼山放生,惊骇急绿了眼的狼群把我们当作盗猎者一锅烩了。大伙儿一筹议,既然狼群白日到牧场上来杀羊,说不定早晨还会再来,不如就在牧场上把小狼放了,息事宁狼。
我听得恍忽起来,不晓得为甚么脑筋里闪现出小学时候的一道利用题:“往水池子里注水的时候,同时开着排水管,问:甚么时候才气把水池注满?”小时候如何也不明白,既然要注水,为啥还开排水管?这没事理啊!现在一想,有些没事理的事确切存在着。
事已至此也只能听索朗的了,我无法地感喟着,他们毕竟还是失散了一个兄弟。
索朗的目光逗留在窗户上,仿佛透过玻璃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处所。“人一旦大开杀戒就止不住了。不但仅是打狼,豹子、藏原羚、梅花鹿、旱獭、鱼类、鸟类……天上地下,凡是人们能看到的都杀。这类猎杀持续了几十年,草原上的野活泼物几近灭尽,勉强活下来的狼也饿得找不到东西吃,只能攻击牧民的羊群,又致令人们绞杀除害,恶性循环一向持续到现在。直到近几年,当局才收缴了枪支,环境有所好转,但还是有很多枪藏在官方。盗猎打狼也从没停止过。”索朗走到房门口,说,“等着,我早上说过,要给你们看一样十年前的东西。”
我们在旺青甲的牧场比及中午,焦急了,小不点在怀里不断地颤抖。如果狼群不来接他们,这么小的受伤狼崽单独是活不了的。
我长叹一声,用摄像机把“百狼袍”拍成质料,然后冷静地将皮袍重新包起来还给索朗。百狼袍托在手里,沉重得像压了一座山。我实在没有勇气将它带回都会,就让狼族的灵魂留在草原吧。
索朗的神采让我心生寒意。我不想让福仔和小不点瞥见这东西,因而和亦风把袍子抱出门去,展开挂在围栏上,取出袍袖,翻转全部内层,一个一个数狼头。刚数完一只长袖,我的鸡皮疙瘩就冒了出来,仅一只袖子就用了五十六张头皮。数完整个皮袍,我和亦风都傻了―六百二十六张狼头皮!
“嗯,福仔很照顾兄弟,脾气也有点二愣二愣的。”亦风说,“当初小不点连摄像机镜头前都不靠近,反倒是福仔、飞毛腿和双截棍大着胆量拆了机器。小不点多疑得很呢。”
对比察看,他们的长相和本性也不一样。福仔很结实,毛色草黄夹黑,棕褐色眼睛,黑眼线,看我们的目光固然有所顾忌但还比较暖和,特别是瞥见我们给小不点治伤后,福仔的眼神更加驯良。当我拿着肉靠近他时,他偶尔还摸索着伸鼻子过来嗅嗅我的手指,我想用另一只手摸摸他脑袋时,他会立即放弃食品缩回床底下。小不点很肥胖,毛色较深,玄色的额头上很较着地掺杂着一些红色毫毛,眼线之下各有一块明显白斑,茶青色的眼睛,目光桀骜机灵,显得更加野性难驯。不管我用甚么招数吸引他,他对任何食品都不屑一顾,对我们也毫不靠近。他低垂着头,翻起狼眼看人,仿佛我们是他宿世的仇敌。不管大小、面相、脾气,不客气地说,他俩就不像一个妈生的。
“那就一家一家探听,总得找返来,我们想三只小狼一起放,免得落单啊。”
“让我看看这小狼。”索朗的声音从窗外响起,随先人就排闼进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