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周末,是凌秋灵和司慧珍找李嘉文学习音乐的时候,但是高朗死活也要跟着去,两人没体例,只好带上他。但是三人到了黉舍后,李嘉文却想出去逛逛,他来了沙河村两个多月了,闲暇时候几近都是在黉舍的宿舍,很少出去过,之前是因为怕热。但现在是春季了,秋风阵阵,非常风凉。以是李嘉文就起了心机。就如许三人漫步着,不知不觉来到了村里的小树林中。
“哎呀,慧珍,你会错教员的意义了,实在教员是喜好春季的。”凌秋灵晓得李嘉文吟的那首诗的含义,那首诗读起来是有种苦楚悲秋的神韵,但实在墨客是享用这类大天然灵动窜改的。
“这是金丝雀吧,咦,这雏鸟的嘴和腿竟然是纯红色的,这是极其崇高的种类啊。”李嘉文也走了过来,他细心打量了一下,像是发明了新大陆的似的惊呼。芙蓉鸟是村落的叫法,实在它的学名是叫金丝雀。
想到李煜琪凌秋灵叹了一口气,不知这个小男神现在在忙些甚么。随即她也走到草地上坐下,高朗则是堆着笑容,贴在她的身边。凌秋灵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却也没有说甚么,她并不架空高朗,对这个如同哥哥普通照顾她的小男生,凌秋灵还是挺在乎的。
此时高朗已经靠近了鸟窝,他看到鸟窝里有两只敬爱的雏鸟,乐的他仓猝伸出右手谨慎的抓了一只最敬爱的。然后左手一松,骨溜溜的就滑到了地上,那行动利落的让李嘉文是目瞪口呆,不由感慨乡村的孩子都是这么刁悍嘛。
这时候司慧珍和高朗的话又让他忍俊不由,他可没有讨厌春季的意义。
“没有啊,我感受春季很好啊,能够爬树捉鸟,还能去果园里偷果子吃。”高朗俄然从身后蹦出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初秋,沉寂的小树林中阵阵清冷的秋风拂过,一片暗黄色的杨树叶不舍的分开了生养它的树枝,在空中打了个盘桓,慢悠悠的朝空中落去,那文雅的落姿中透着一股苦楚的气味。
“走吧,秋灵跟我去黉舍培训,离数学比赛没几天了,要抓紧再稳固稳固。”这时候李嘉文不想再玩耍了,他想起了一件闲事,那就是数学智力比赛。
“教员,别担忧他,摔不下来的,他常常在树上爬上趴下的。”司慧珍满不在乎的说道,乡村的孩子爬树很普通,很少会出变乱。
这时一只浑身满是黄色羽毛的小鸟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飞下,在绕了一圈后,直直的飞向天空。
“那我就来一首童年吧。”顿了顿,李嘉文抱起吉他,用力的吸了吸大天然清爽的气味,缓缓的吟唱道:“水池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要胡蝶停在上面....”欢畅轻松的节拍在树林中响起。
闻言,李嘉文怔了下,他望了望中间大树沉寂的躯干,叶子间散落的阳光,地上嫩黄色的的小草,俄然想起了一首歌,非常合适现在的氛围。
“不觉初秋夜渐长,清风习习重苦楚。炎炎暑退茅斋静,阶下丛莎有露光。”李嘉文没有答复凌秋灵的题目,而是吟了一首诗。
听李嘉文说的严峻,凌秋灵也有点慌了,她仓猝把手里的小金丝雀递给高朗,让高朗抓紧送回。
“高朗,你干甚么?伤害,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行动,吓了一大跳,这如果摔了下来如何办。
“秋灵,芙蓉鸟,送给你了。”
落叶渐渐下落,在将要落到空中的时候,一双都雅的细手悄悄的抓住了这片落叶。随即温润的声音传来:“落叶知秋,已经到春季了啊!”倒是李嘉文看动手里的落叶,不由低声感慨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