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阵阵香味在山洞里飘散开来,让人闻了就食指大动,更别说是两个饿了一夜的年青人,一个几年没吃熟食的白叟了。
顾明乐诧异的看着他非常谙练的将野兔架在火堆上,不断的翻动着,还往上面洒了些甚么东西,他应当是养尊处优的世子爷,如许的事情如何会做得如此谙练?!
洞外已经垂垂敞亮开来,朝阳投射下,带着一抹金黄色,风景有些昏黄的美感。
“喜好这小女娃么?”衰老的声声响起。
白叟出乎料想的慈爱,奉告他们,他是被仇家关在这里的,已经不晓得被关了多少个年初,每日喝的是山壁间流下来的水,吃的是蛇虫鼠蚁,现在内里的天下是如何样的,他都不晓得了。
顾明乐滞了滞,没有考虑,点点头:“您等一会。”
白叟双手捧起一捧树叶里的净水,笑了起来,缓缓的为本身洗脸。
凤卿愣了愣,随后敏捷伸过玉佩,瞧着白叟,凤眸中尽是迷惑和意想不到。
顾明乐的眼眶不知何时红了起来,再活一世,经历过宿世的痛苦,再看到如许的白叟,内心是浓浓酸楚和怜悯,有种感同身受的无助和孤傲感。
“媳妇?”顾明乐眨了眨眼,四周张望了一下,嘟囔一句:“那里来的媳妇?”
顾明乐悄悄的捧着树叶,她能感遭到,白叟的手是颤抖的,渐渐的,树叶里的净水变得浑浊乌黑,而白叟的脸却清楚起来,是一张爬满皱纹,却散着慈爱的脸,眼角两边不知是净水还是泪水,闪着晶莹的光芒。
顾明乐看着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野兔肉,底子没重视他的叮嘱,接过兔肉,道了声:“感谢。”
翌日,天垂垂亮了。
并没有因为饿得前胸贴后背而急着吃,而是等它渐渐凉下来,再高雅的撕下一小块,渐渐吃,大师闺秀的模样还是得保持的,这是从小到大获得的教养。
“唔…”顾明乐悠悠转醒,睁眸看向凤卿和那位白叟,笑了笑道:“你们都醒了。”
仿佛是因为刚睡醒,顾明乐才反应过来白叟的意义,俏脸更加红了,带着几分恼意,把凤卿的锦袍扔到了一边,随后站起家,朝白叟一本端庄的道:“老爷爷,我和他没有任何干系,更别说是…是…”没美意义说下去。
白叟的笑意更轻巧了,仿佛好久没有这么笑了,看着凤卿:“小娃子,快给你媳妇去打几只野兔来。”
起家出了山洞,打水,天然要找装水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