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位次上公。三公师长百僚,名义上为最高官职,实在并无实际权力。
汉魏期间,有军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职的难度加大。是以常在“将军”前冠以某个名号以作为他的官职,这类名号并无必然,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干系,是以称为杂号将军。临事设置,事毕即撤。如骁骑、楼船、材官、伏波、贰师、度辽、龙骧等,或以所领军队(如骁骑、材官),或因推行的任务(如李广利攻贰师城)。唯度辽将军因南匈奴所部时有内哄,自永平八年(65年)后常设。汉末今后,开端呈现四征、四镇、四平、四安等重号将军。
按东汉轨制,三公掌谋议国之大政。太尉的首要参政路子就是与司徒、司空共同会商天子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东汉一朝,仅见牟融、徐防以太尉录尚书事,与太傅参决政事。这申明太尉除非被任命为录尚书事,并没有决定政务的权柄。
司徒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空官,卖力水利工程、城防修建、宫室修建等事件。与太尉、司徒共同会商天子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