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心动 > 第七十章 去余小乐家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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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各的爱好吧。”

因为个子高大,以是两百多斤的体重看上去也没有那么胖,但不晓得秘闻的人,远远的一望,还是感觉他蛮不好惹的。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话题,被路过的一个女伴计瞪了一眼,他们缩了缩脑袋,相互互换眼神,最后把浏览到哪章的小说夹个书签,这才放到书厨内里。

“来就来,还甚么短长,都是乐乐的朋友,下次不要再见外了。”余妈说是这么说,还是接过了他的礼品。

“是如许啊。那边阿谁书店离我家近一点,只不过不对劲的处所是大多数收集小说不能拆开看。”余小乐了然,虽说他在长命镇的小学里读书,但每逢周末和放假的时候都会跑到县里来,抓住长久的光阴来看书。

方宁晓得他的脾气,也反面他辩论,拿起桌上的庆余年翻看起来,看的津津有味,很快就欲罢不能。

“之前我在长命镇读小学,现在降低中了,黉舍的事情还没定下来,我爸妈说就在天岳中学和三阳中学内里选吧,不过我倒是喜好天岳中学。”余小乐白白净净的脸庞暴露洁净的笑容,说话迟缓而层次清楚,给人很舒畅的感受。

“猫腻的大名听过很多次了,文风细致,情节惹人入胜,在网上也是封神的作品,能够说是为数未几的佳构。”余小乐一副对此深有研讨的模样,也不顾和方宁初度熟谙,点头晃脑低声说,“好东西要渐渐咀嚼才有味道,只是……我现在还在看血红大神的书,半途而弃有些可惜。”

“看你模样和我差未几吧?你在哪个黉舍读书啊?”方宁和他扳谈。

“到时候再看看吧。”

方宁乐了,点点头,没有坐下来,而是递出一本庆余年放在桌上,缓缓的说,“血红的书属于那种yy型的,设想力够丰富,剧情也较公道,作为收集小说看,小我感受还是蛮不错的。趁便说下,如果说血红的书是正菜的话,西红柿和三少的书就是快餐,那么猫腻、方想的书就是饭后甜点了。吃饱了饭菜今后,来份甜点如何样?”

“真恋慕你啊!可我感觉还是书店里有味多了,就像在家里用电脑打游戏远远不如网吧里那样带感。”

余小乐目不转睛地盯着血红的升龙道,啃得津津有味,直到方宁来到他对桌挡了光芒,顿时暗淡下来,他才昂首,有些迷惑的说,“你阿谁位置不能坐,塑料坐凳有些垮,坐上去几分钟就会坏掉,如果不利被那些女伴计们撞见了就说不清楚了,指不定还要赔钱。”

余爸的气势公然和余小乐如出一辙,都是一样高大威武,白净,脸上蓄着髯毛,穿了件玄色的短衫。从目前来看,余爸比余小乐还是要高一大截,但方宁非常明白,到初三那一年,余小乐猖獗的长个子,从一米七四摆布猛增到一米八五米的身高,体重也从一百五十多斤增到将近两百多斤。

“我家不是很大,装修普通哈,多包涵。”余小乐一边带路一边说道:“我妈比较随和,我爸就比较峻厉,当然只是对我比较峻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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