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孝严眼中,女人成了天下上最可骇的生物,她们有多斑斓就有多丑恶,有多文雅就有多放荡,有多和顺就有多狰狞,有多聪明就有多笨拙。进入芳华期陆孝严也曾来往过为数很多的女朋友,但无一例外都停止在了嘴巴*的阶段,他没体例和任何女人接吻上床,哪怕对方再性感再娇媚下半身也毫无反应,乃至闻到过于激烈的密斯香水都会心机性反胃。甚么爱情,婚姻,天长地久海誓山盟,他更是向来不信,对他而言每小我都有价码,别离只在或高或低罢了,就连生他养他的母亲也不例外。

就在陆孝严惊骇得不知该逃离书房还是该躲回柜子时,门被大力撞开,母亲红着眼冲了出去。当天母亲明显说好要去片场完工的,也不知从哪儿收到风声仓猝赶回了家。那是陆孝严头一次见到母亲发疯的模样,向来举止端庄的母亲高高挥起名牌手袋,劈脸盖脸朝父亲的偷情工具砸去,那女人尖叫着试图抓扯母亲头发,母亲又亮出指甲挠向了对方铺满厚厚粉底的面庞儿,“唰唰”几下,皮开肉绽鲜血淋漓……那场面过分震惊,惊得陆孝严缩进书桌底下差点尿了裤子。

凌希,如果有下辈子,不冲要我笑,不要对我好,更加不要再爱上我,我不值得。

可两年以后,当陆孝严背负委曲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又返来了,没有酬酢,没有情话,没有究查过往的是非对错,他只是安静地陪着陆孝严一起流亡,直到生命闭幕……

二十五岁,为之拼搏三载的“天星”终究暗澹结束,老友分道扬镳,父亲冷语相向,大哥坐看好戏,陆孝严只能假装满不在乎的模样,来保护本身那点儿不幸又可悲的自负。他觉得他出身繁华萧洒不羁,没甚么怕的,可事光临头才发明,本来他是输不起的。好吧,好吧,既然做不成人中龙凤,就干脆做一条好吃懒做的寄生虫吧,归正不支出就永久不会被孤负,不抱希冀就永久不会绝望。

凌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天然不会有谁为他支付骸骨、立碑祭奠。活着的时候,凌希孑然一身,现在死了,仍旧形只影单,他所具有的,恐怕只要临死前那短短一刻的牵手罢了。畴前凌希就像酷爱生命一样酷爱着音乐,有天不能操琴不能唱歌了,陆孝严觉得他会崩溃,可他没有,他仍然坚固地活着。陆孝严从没想到,支撑凌希活下去的来由竟然就是本身。

初见凌希是在某位着名音乐人的事情室里,记得那天风很大,从泊车场出来短短几步陆孝严的头发已被吹成了鸡窝状。排闼出来的时候,有个穿红色帽衫的男孩正坐在沙发上弹着吉他。不经意瞥去一眼,陆孝严立即被对方的手勾住了视野,那双手十指苗条均匀,指甲圆润整齐,没有任何累坠的装潢,仅仅是拨动琴弦的简朴行动已经充足赏心好看了。

长大后陆孝严对母亲的影象大多来自于旧影碟和旧杂志,在那些像素恍惚色彩失真的画面里,母亲明艳动听,笑靥如花,美得不成方物。或许恰是因为得天独厚的面貌,母亲才气顺利打败一众合作者,成为周华身后父亲独一想过要迎娶进门的女人。

凌希凝眸谛视他几秒,鼻子悄悄一哼,尽是不屑:“早说啊……”

陆孝严试着晃了晃头,脑筋里沉甸甸仿佛灌了铅,有种宿醉过后的恍忽。也不知那里来的一股力道在牵涉他,一下,一下,扯得他差点偏离了原位。尽力撑开黏涩的眼皮,明黄色灯光“唰”地撞向眼球,刺得他狠狠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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