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正淅沥沥地打在了车窗上,透明的小水珠逐步凝集,比及附着力接受不了重量后便开端往下掉,在透明的窗面上构成一道道拉长的水痕,像是正鄙人一场流星雨似地,最后又隐没在天涯线似的窗子底下。
咱班……课堂?
她初中时还没有远视眼,是以不戴眼镜,阳光开畅的本性与暖和的浅笑老是给人如沐东风的感受,而不像现在这般一身阴沉沉的气质,再说她初中时虽算不上瘦子,却也身形均匀,此时的她……就是广大的衣服也难掩痴肥的身形,反而衬得她看起来愈发的胖感。
卢莎莎闻言只是淡笑道:“没有,荣幸罢了。”
那是绝对的,当时的温一阳就像是个天生的发光体,走到哪都受人谛视,刺眼自傲,天然不免心高气傲,眼神所向之处是远方的光辉,哪是如此时这般,畏畏缩缩,目光短浅。
饭局结束后,白晴花拉着她的手,道:“我们要去唱歌,一起去吧?”
方禹见状从速朝身后的餐厅比了比,“快出来吧,在二楼205包厢,大半同窗都到了,就留了我一个在门外指路。”
温一阳看着窗外,想起方才的同窗会,除了心伤和自大以外,更多的倒是悔怨,悔怨当初的本身不敷尽力,不能对峙,曾经的天之骄女温一阳,早就在连续串的得志下被磨得只剩一具空壳了。
门外正站了个撑着黑伞的男人,她认得他,那是她初中时班上一个非常奸刁好动的男同窗,因而她徐行走到那人面前,在对方迷惑的目光下,有些难堪地抬手挥了挥:“呃……嗨。”
他们每说一句,温一阳就把头低下去一点,心内发酸,早晓得就不来了,本来只是抱持着看看老同窗的设法……好吧,实在她就是想看看会不会有人混得比她惨,成果却平白让人看了本身笑话。
不晓得过了多久,温一阳总感觉有人在叫本身,她倾耳谛听,乍闻一声高亢的女音喊道:“温一阳!”
温一阳感遭到了大师思疑的目光在她身上来回扫过,就像被一片片锋利的刀子给过了一遍似地,格外难受。幸亏白晴花在她即将羞愤得落荒而逃时,及时给她解了围,拉着她的手往里头走,道:“别傻站着了,快出去吧……咦,妳身上如何这么湿,妳淋雨了?”
她比同春秋的朋友都还要成熟,心机还要细致,人又负任务,是个很棒的带领者,以是当时北心八班的同窗都以她马首是胆,女生崇拜她,男生倾慕她,她在校浑家缘又极好,说是北心的风云人物一点也不为过,那样一个阳光刺眼的女孩子,受人追捧,众星拱月,又有谁会推测她多年后竟成了这个模样,星月失辉,明珠暗淡。
温一阳有些慌了,她不敢置信地四周张望,不经意瞧见放在桌角的一张立着的镜子,便凑上去一看,却只见镜子里头的那张脸皮肤白净红嫩,端倪温雅清丽,不复眉宇间长年瞧见的暗淡气味,相反的,倒是弥漫着芳华与阳光……
此时她正呆呆地看着窗外跑马灯似的街景发楞,一头疏松的长发有些混乱地散落在肩膀处,厚重的浏海底下是一副极厚的远视眼镜,眼镜背面那一双圆润的黑眸毫无光彩,就像是人偶的眼睛似地,黑沉沉一片,找不到一丝活力。
来人一头深栗色的大波浪卷发,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白净晶莹,仿佛上等的陶瓷,细光光滑。她脸上画了淡妆,更显得通俗的眉眼端倪清楚,红唇鲜艳。那一双敞亮勾人的眼眸现在正带着笑,一剎那竟如华光闪过,勾得人久久回不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