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那少年背挺得笔挺,浅淡的嘴唇向上稍弯了一下,眼睫垂下,将黑曜石普通的眸子遮住,然后不紧不慢的开口:“我叫林桐。”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戴侍应生服的少年端着端盘走了过来,将酒瓶和酒杯放在罗子霄面前,然后规矩的躬身,清越的声声响起:“先生,请慢用。”
因而,在石展鹏控告的目光中,林桐捧着一整碗泡面吃了个底朝天。当他翻着白眼顺气的时候,往中间一瞅――阿飘鹏正一脸痴相的张着嘴巴,口水上演着“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壮景,林桐:“……”
不远处的罗子霄仍在看着林桐,内心又是严峻又是镇静,他感觉本身被爱神之箭给射中了,殊不知,爱神并没有眷顾他。
十点摆布,一辆骚包的红色跑车在路人们的叫骂声中速率不减的驶过酒吧街,一个漂移过后,轮胎和空中摩擦收回“滋”的一声,车子稳稳地停在了蓝色酒吧的门口。
内里很多人熟谙他的人对都不屑的撇了撇嘴,这位花心大少真是不负其名,竟然连泊车小弟都不放过。更多的人,眼神都亮了亮,不管是长相还是家世,这位罗公子都是很不错的工具。
时候一点点的畴昔,林桐睡得死沉死沉的,石展鹏在泡面碗上闭着眼睛冷静地打坐。一条肉眼难以瞥见的金线连接着林桐和石展鹏,跟着林桐的一呼一吸,有透明的光点顺着这根金线来回。
车内里走下来一小我,穿戴宝蓝色的修身小西装,一条红色的西装裤,头发一看就是经心做过定型的。此人长相不错,不过眉眼之间却天生一副薄情相。他将钥匙圈在手里谙练的转了转,然后抛给谙练地等在一旁的泊车小弟,从钱夹里取出几张百元大钞,含混的在泊车小弟的胸膛上摸了几把,将钱塞进了他胸前的口袋里,在他耳边吐气道:“小费。”
泊车小弟的脸更红了,实际上罗子霄的春秋能够还比他大,但一个是风月熟行,一个是青涩打工仔,差异可想而知。不过幸亏罗子霄对他也没多大兴趣,只是见到一个扎眼的就忍不住调戏两句的风俗在捣蛋罢了。见泊车小弟拿了他的车钥匙回身,他也就整了整衣领子,落拓地走进了酒吧。
顺着他的声音将目光落在他身上,罗子霄不由得面前一亮。少年中等个子,身材比例却很好,穿戴红色衬衫的身材显得非常薄弱,暴露一截白净苗条的脖子,背对着他的彩虹灯打过来的时候,还能看到少年脖子上纤细洁白的绒毛。他脸上微微带笑,眉眼精美,满身洁净得像一尊白瓷娃娃。
他像是禹禹独行的搭客,游走在黑夜、拂晓,在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边沿地带。
早晨八点,蓝色酒吧开门停业。
罗子霄朝他吹了声口哨,风骚的笑着,“乖,跟哥哥还客气甚么。”
进了酒吧以后,罗子霄更是如鱼得水,酒吧里的很多熟客都“熟谙”他,酒吧里的彩灯一会儿一个色,照得他跟一只游戏花丛的花胡蝶一样,一个个范例分歧的男人*过来,保持着含混的笑容坐到吧台边上上,一双桃花眼还在四周包涵。如平常一样,他对吧台里的对办事生交代道:“去把我存在这里的酒拿出来。”
回到旅店,林桐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把身上沾了一身冰渣子的大衣脱了,然后开空调、烧热水,最后跑到浴室冲了一个滚烫的热水澡。
同林桐截然相反的是石展鹏,这小伙子闻着泡面的味道的确要升仙了。要不是林桐拦着,他能一头栽到泡面碗里去游个泳甚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