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生之制霸人生 > 第三十八章 诺在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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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挂了电话,插上耳机,听着枪花的《Don't・cry》,走在铺满香樟树叶的校园小径上,暮秋的阳光洒在她精美的小脸上,仿佛是透明的。

男生拿动手机一看,屏幕上只要一段话:“今后多看点爱情小说,这类追女孩的招早烂大街了。”

诺诺有些无聊,顺手翻了翻报刊亭摊子上的杂志,俄然看到《合唱团》,这个名字天生就对文艺男女有着莫名的吸引力,因而诺诺拿起来,看到主编的头衔前面写着顾北的名字,怔了一下,不过诺诺对这个不感兴趣,扫了眼就往下翻。

诺诺看都不看一眼,回身就走。

“小女人,你的画报。”报刊亭老迈爷折腾了半天,总算翻出了诺诺要的画报。

诺诺抿嘴笑了。

“到了到了,你等下,昨晚送过来还没拆。”报刊亭大爷熟谙面前这个标致的小女人,因为常常到他这里买东西,老迈爷笑呵呵的应了一声,回身拆装画报的纸箱。

“老板,我要的画报到了么?”

“还阳光,还明丽,你可真皮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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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诺诺问。

明天她起得挺早,八点。

顾北叹了一声:“我这么阳光亮媚的一帅哥,竟然给你说成了妖孽,诺诺,你的审美有待进步呀。”

诺诺点头,从口袋里掏钱递畴昔:“给你,还要一份《合唱团》。”

诺诺走了大抵二十步,阿谁男生就在背后大声喊:“喂,我叫陆明镐,我是晴川航空大学的大二门生,我晓得你叫夏诺,我感觉你挺好的,能够你还不体味我,但,但是我不会放弃的!”

诺诺点头:“另有么?”

持续往下翻阅,诺诺看到了七堇年的《古镇》,一看就晓得七堇年是个小女生,字里行间充满芳华气味,但不造作,豪情竭诚俭朴无华,看完以后,诺诺感觉这篇文章写的真好,不过,最吸引她的还是连载的《鬼吹灯》,作者笔名有点古怪,诺德北。

聊着天,诺诺走到西泽美院校门的时候,被一个男生叫住了。

“卖的如何样?”

男生怔了一下,明白过来以后贰内心狂喜,赶快把手机递了畴昔。

诺诺接过画报,又指指《合唱团》:“杂志多少钱?”

遵循她的设法是这个天下太拥堵了,多她一个嫌多,少她一个毫不嫌少,起那么早做甚么?挽救地球保护天下战役的事情轮不到她做,她要做的是想如何活就如何活,睡懒觉就是一个不错的活法,不给别人添堵也不给本身添堵。

顾北道:“卖杂志。”

诺诺点头:“好呀,把你的手机给我。”

“哦,不美意义,认错人了。”男生难堪的挠了挠头发:“我从背后没看清楚,你长得特别像我一个朋友。”

每次碰到这类男生她都感觉好逗,真夸大。

“呵呵,这本杂志是我孙子在网上抢购的,我孙子是你们西泽的门生,说这本杂志在你们黉舍本部特别火,就提早给我订购了五十本,让我试着卖卖,嘿!还别说,这本杂志特走俏,一上午的工夫就卖的差未几了。”报刊亭大爷表情很好,提及这个很来劲:“你们门生都喜好杂志内里的那篇鬼故事,很多人看完以后跑返来跟我订阅下一期的《合唱团》,我已经跟我孙子说了,下期订购个百把本!”

诺诺可不晓得顾北这么有才调。

第一篇是顾北写的杂文《一只懒鸟对天下的告白》,写的挺好,思惟很超前,不乏惊人之语,有那么点儿王小波的味道,杂文是最磨练人的才调和机灵性的,要有超前的思惟和灵敏的嗅觉,不是普通大门生能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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