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瓜娃子,莫乱,给我看好喽!”孙得胜从背后取出了步枪,这支步枪的枪柄竟然掉了,只好用绳索系住,枪口磨损的很短长,膛线几近磨没了。
“全部调集,发戎服喽!”
统统人都看向了孙得胜,常在山中行走的人都晓得,山上的野兽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孙得胜将牛皮制成的鞭子甩了个响儿,抽在地上,灰尘飞扬。
“下午练习之前,把这些米都用针和线穿起来。”孙得胜还是只是擦着枪,口中淡淡的说道。
虽说不甘心,但这些壮丁还是无精打采的站了起来,听着孙得胜训话。
孙得胜看了冷云峰一眼,口中一笑,将手中的草棍儿一扔,从口袋里取出一粒稻米和绣花针来。
啪!
非常钟、二非常钟、半个小时……时候一点一点的畴昔,转眼间,已经一个多小时畴昔了,冷云峰只觉头晕目炫,手酸脚麻,但是,他仍然咬着牙在对峙着。
壮丁们喝彩雀跃,大声叫着好。
“嘿嘿,你小子倒是有孝心,好嘛,老子收下了。”孙得胜眼睛一亮,毫不客气的将这块云土收为己有,揣到了口袋里。
孙得胜终究放下了毛巾,握住了手中的长枪,那枪一动手,一股凛冽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披收回来,这一刻,冷云峰有一种错觉,孙得胜仿佛是一个无往倒霉的绝顶杀手,正待走上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