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场景就如同书中所描画,日耳曼人的躯体千疮百孔,残肢到处都是,那些破裂的内脏就像死去的蛆虫普通,充满了整片的疆场。

日耳曼人还在围城,罗马军团的弓箭手也还在塔楼上射杀着城墙外的弓箭手。和城门口的军团主力一样,其他军团步兵也没有丧失阵地,将蛮横人的守势紧紧的挡在城墙以外。

阿庇斯如是想着,跟着方阵推动。

“我想起了那些在东方兵戈的悠远光阴,当时,本都国王带领着铺天盖地的农夫军,朝仅仅只要两万名军团步兵的罗马阵地涌来,你们晓得当时候,我和兵士们是如何防备住这股打击的吗?”

终究,当日耳曼人的密度充足大的时候,军团长科塔下达了最后的指令――反击!将他们统统人刺死在这个狭长的地区内,那是位于城门和军团方阵之间的狭长裂缝。

军团吼怒着,吼怒着,他们是雄狮,他们是雄鹰,即便孤身奋战,也无惧群兽围攻。

阿庇斯这一回总算学会了罗马人另有这一招,操纵方阵强大的防备才气,抵挡一阵子的蛮横人打击,当这些蛮横人相互堆叠到必然密度时,再个人反攻,这时,前排的蛮横人倒下,后排的蛮横人将没有空地和空间做出劈砍行动,乃至会因为战友的倒下而被推到,在一片混乱中,再刁悍的蛮横人也没有才气反击。

阿庇斯想起了古罗马那句描述战役的名言――我们在鲜血及腰的疆场里同仇敌厮杀,直到他们丢盔卸甲。

“兄弟们,你们跟从了我这么多年,现在,我们一样堕入四周劲敌的地步,守住这座城镇,光荣与财产将是属于我们的,落空这道城防,我们中统统的人,将被城外这些猖獗的蛮横人屠成碎片。跟着我,战役,吼怒吧,罗马人!”

五个罗马百人队,四百人,终究将防地重新推到了城门口,在这里,罗马军团方阵将重装标枪当作长矛利用,二三排的兵士将长矛架在第一排的兵士肩上,前排的军团步兵将盾牌立在胸前,构成了一道密不通风的刺猬阵。每个冲上来的日耳曼兵士都要同时面对起码两根长矛的突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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