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仙三拜,起家后,拔出长刀。
侯景蹲地上看着染血的刀锋,面上没有任何哀痛,就那样看着。
俩人聊得好好的。
侯景鲜卑大老粗一个,哪晓得甚么中原诗词?真正看到《蜀道难》,认定这首词埋没凶恶的是宋子仙,他把这事儿奉告的侯景。然后感觉局势严峻的侯景造了蜀国的反,投降了大隋。
高哲举手投足一派书卷气,落落风雅得体,唇红齿白的令人垂怜,面貌称得上清俊标致。照侯景看,他起首会重视高哲的眉眼。眉毛又细又长,模糊有女子的阴柔。眼睛也又细又长,时不时的光彩闪动……遐想啥?狐狸!吃人不吐骨头的狐狸!拔根毛儿是空心儿的狐狸!
宋子仙抱恨走了。
仓促拉着宋子仙进营帐,侯景言道:“高天使圣眷正隆,谁不卖他几分面子?我觍颜求他帮帮我,乃至全数身家送与他,可……可他涓滴不动心!”,假装抽泣,持续道:“不过,他与李衍有仇隙,对我说如果能杀了李衍,他保我攀上蜀王。”
主臣二人,只差捧首痛哭。
接着又产生了不为人知的事情,乃至侯景气愤的用刀砍宋子仙。
侯景一愣。
宋子仙惊诧:“蜀王?”
侯景这边儿一转弯,紧紧地攥住宋子仙的手,恳求道:“子仙!救我!”
宋子仙闭目,好久,道:“大将军放心,子仙自有计算!”
宋子仙决然道:“我本日来大将军这儿,转头去杀李衍,必定有人思疑是大将军教唆。以是……大将军无妨给我一刀,等将来讲我心胸不轨,劝您叛变大隋……”
来人是侯景的亲信部将,姓宋名云字子仙,益州汉中人。初时一豪门士子,规语“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侯景信赖他,予他高位,他便忠心酬谢。此人身长八尺,三寸短须,双目炯炯,一表人才,比侯景都雅了不晓很多少倍。
外人看来的气象……
一道身影,挡住骄阳。
宋子仙一擦眼泪,跪地咬牙道:“大将军,我不晓得该如何办,但……但您如有体例,子仙愿赴汤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