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堡有两扇门可供出入迷雾丛林,此中一扇在堡垒内部,冒险者们没法利用,因为那是金苜蓿骑士团的驻地,不答应普通冒险者们进入;而另一扇在北城墙上,是一扇仅能包容两人并肩收支的小门。而这个小门,便是冒险者们收支迷雾丛林的通道。
巴里特转头看了他一眼,掺了秘银和魔铁的满身精钢铠包裹着高大的食人魔,让他看上去就像是法师们造出来的构裝体魔像普通。侏儒坐在食人魔的肩膀上,一只手拄着下巴,一如既往的满脸苦相。
“传闻大雾的构成启事,是因为在丛林的深处居住着一条泰初雾龙?”半精灵艾斯特尔将腰间的兵器带又紧了紧,随口问道,“并且传闻那还是一条将本身传化成龙巫妖的泰初雾龙。”
简朴的交换后,巴里特和‘下贱小说’冒险队走出了酒馆,蛮子转头看了一眼挂在门沿上的酒馆招牌,‘发财、发财’四个字被刻在橡木料质的木板上,又被漆成了亮金色,此时正跟着风在不断的闲逛,收回轻微而落拓的‘吱嘎’声。
离规定开门的时候另有少量,老威尔在和骑士团中一个队长级别的人聊着甚么,而‘下贱小说’其别人在浏览着城墙边的赏格栏。
但是在陆上,想要去往迷雾丛林却只要穿过迷雾堡这一种路子。除非你是一名品级颇高的法师,那么任何山川河道都禁止不了你的脚步,乃最多元宇宙中无数的异位面都是你观光观光的地点。
矗立的卡维斯山脉过分绵长,它团体成玄月状的半弧形,将全部迷雾丛林包裹的死死的。迷雾丛林是全部大陆的最西面,再往西的话,便是一望无边的陆地。
“明天确切不错,不过进了迷雾丛林,好天和阴天便没有甚么分歧。”巴里特说道,“在那边,乳红色的雾气掩蔽着天空,你目光所能看到的间隔不会超越10步。”
普通除了穷户窟内的贫民,没有人会去吃这类鸟,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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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弗塞王国的赛斯半岛坐船返身向南解缆,沿着海岸线飞行,你能够赏识一下瑰丽的海上风景,趁便和残虐的海盗们打打号召。如果航程顺利没有碰到风暴,并且又没有在海盗的手中丢掉小命的话,你会在飞行3到5天以后,了望到一座标致的、坐落在一大片珊瑚礁上的岛屿城邦——萨兰。
……
当然,如果你情愿的话,也能够从这里一起向北,做马车或传送法阵,达到四千多千米以外的弗利吉亚群岛及塞斯半岛王国,人们凡是称它为‘弗塞王国’。
巴里特之前也和这些骑士们打过交道,晓得这个骑士团的制式铠甲是用特别伎俩锻造而成的,供应了比浅显的铠甲要高很多的防备力。不但如此,金苜蓿骑士团还雇佣法师为那些铠甲附魔,从而让这些骑士在协同作战时,身上的铠甲会相互停止共鸣,使本来就很高的防备力再上一层楼。
“明天是个冒险的好气候,不是么?”老威尔抽着烟斗走到巴里特的身边,笑着看了他一眼,“阴沉的气候总能让人的表情也变的很好。”
迷雾丛林内的大雾长年不散,关于其成因的各种传言实在是数不堪数。除了泰初雾龙这类说法外,另有人言之凿凿的以为,迷雾丛林中埋藏着诸神和邪术帝国停止神战时,在战役中陨落的一具神明的尸身,而那不散的雾气便是神力从尸身上肆意伸展的一种表现。
“莫格洛克会撕碎统统,不管它是甚么!”食人魔从巴里特身后很傲气的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