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乌黑的夜色中,一缕幽幽荧光随风飘来,放眼望去横七竖八的墓碑,大雨冲走了泥土,一具具尸骨透露无遗,被染绿的骸骨狰狞可骇,即便万籁俱寂,也能在风雨入耳到它们痛苦的哀嚎。
姜云天真的很尊敬死者,他走在驴子前,本能够用脚扫清停滞,但每块骸骨都会亲手拾起,再悄悄安排一旁。如许的人,鬼怪必定不肯难堪。
乱葬岗内不是穷凶极恶被砍了头的暴徒,便是冤死了无人收尸的不幸人,且不说科学与否,修建神庙也算是给过路的商旅,冤死的百姓一个心机安抚。
“如何还没到乱葬岗?”廖恒语气有些火急。
这下子,甩都甩不掉了,“倒霉啊!阿弥陀佛,真武大帝……”
三人沿着岗外山道,向下又走行了二里路,沿途被雨水冲下来的尸骨数不堪数。
“呼呼呼……”
他当时有多大气,这会儿便多狼狈。
“我的娘啊!”
“哈哈哈……”
姜云天一剑挑去尸骨,将廖恒从地上拉起,说道:“看来我们不消去找了,这里便是乱葬岗。”
“可这一头老虎,怕是有个四五百斤,我们如何扛得动?”
神庙要比先前所碰到的古刹好上一些,沿途商旅为求安然,也会施以些香火。
还未抵屋檐下,实在便已瞧了个清楚,吊挂在房梁上的的确是人,且还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人。
他从速扔去头颅,赶紧今后缩,好巧不巧,手又撑进了一具骸骨中,左边儿是,右边也是,满是残骸碎骨,拼都拼不出一具完整的。
六个刀客,整整齐齐吊死在房梁上,他们瞪着因堵塞充血的眸子,直勾勾地盯着庙门口的三人,狰狞可骇的模样,叫人毛骨悚然。
黑灯瞎火,实在看不太清,形状却像极了人。
正在他们犯难之际,忽听一声驴叫响起,寻声瞧去,那头小毛驴正站在不远处,悠哉吃着嫩草。
固然二人在战役中没起到决定性感化,却叫白虎分了心,姜云天抓住机遇,骑上虎背,左手剑刺,右手铁拳,对着虎头便是一顿轰砸!
“等一等。”宋澈却赶快拉住了他,并指了指门口:“来这庙里借宿的,仿佛还不止我们。”
庙门前有很多喧闹的足迹与马蹄,从踩踏印口积水程度上来看,应是不久前留下的。
廖恒环了一眼四周,搓了搓肩膀上的鸡皮疙瘩,“我们非得在此过夜不成么?非论是人是鬼,这里都不是个好去处,且我总感觉黑暗中有眼睛盯着我们。”
宋澈叹道:“鬼不惊,人不怕,最费事的恰好是装神弄鬼的人。”
却不等他大话说完,脚下似踩了甚么滑物,一个跟头便摔进了草笼里,他抓起那物便要漫骂,可手指一抠,刚好捅进了骷髅头的眼窝里。
“你不是不畏鬼神么?为何还要阿弥陀佛?”宋澈叉腰大笑。
姜云天拔出剑,与另头白虎持续比武,虽是一对一,可天实在太黑了,涓滴占不了上风。
姜云天固然说如此,手还是握在了剑柄上,走得步步为营。
跟着“鬼火”越来越亮,一座破败的神庙在道旁若隐若现。
想要南下必须颠末石马林与乱葬岗,贩夫走狗的都已在花溪酒馆打尖住店,能制造这些印记之人,宋澈只能想到先前快马路过的那群刀客,花溪酒馆中并没有他们的身影,那他们应当也入了石马林才对。
连姜云天也不由止住了脚步,偏头问道:“廖兄,可有烛火?”
“不瞒你们说,我平生最讨厌的便是那些,以妖鬼神佛来利诱世人的方术之士,连当明天子都被他们勾引,整天沉沦长生不老,这世上哪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