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极其敏捷地把银子收了起来,半死不活地嗯了一声。
自从踏入这北巷核心地区,杨秀一颗心便提到了嗓子眼,他固然是一介纨绔衙内,但常日里打仗的都是花天酒地风花雪月的事情,再不济也是架鹰斗犬,那里曾与北巷这些视性命如草芥的魔头有过打仗?
不过此时孙素手里已经多了一条齐眉短棍,此棍在他手里仿佛被付与生命普通,指东打西,上挑下砸,极其工致。
不但仅是捕快,湛英城里任何朴重的人士,都将北巷二字视为大水猛兽,流落到北巷里的人,已经不是人了,是乱葬岗夺食的野狗;是暗沟里的老鼠;是最令人作呕的臭虫毒蛇。
孙素带着杨秀举步上楼,径直朝最内里的房间走去,这一起上有很多彪形大汉扼守,腰间鼓鼓囊囊地都塞着家伙,但是看到孙素以后,都是点点头便放行了,连查问都没有。
孙素面色如常地走了出来,杨秀咬咬牙,只能神采丢脸地跟在前面。
房间不大,但是却可贵的洁净,房间内有六七条身着青衣的剽悍大汉举头矗立,在这些大汉之间的太师椅上,坐着一名约莫五十多岁的男人,肤色乌黑两鬓微白,身材高大健硕,正在大口大口地毁灭着面前桌子上的一只烤羊腿。
小二似笑非笑地看着孙素:“孙少爷,行情变了,你这十两银子,只够买两碗凉茶的。”
后者这才懒洋洋地回身去端酒。
杨秀内心发憷,紧紧跟在孙素身后,不敢看向四周和那些恶人目光打仗,只能低头赶路之间,没话找话:“孙公子的棍耍的真好。”
推开房门,便有一股令人几欲作呕的稠密血腥味扑鼻而来。
“佛爷……仿佛有些耳熟的名字?”
佛爷这才抬开端,浅笑道:“坐吧孙少爷,看来你是又给我送银子来了。”
紧接着,孙素一掀长袍袍襟,一记凌厉的膝撞蓦地袭向壮汉面门,而与此同时,他的右臂工致一弯,手肘如刀,蓦地下砸,正中壮汉脊柱。
此时,街道暗中角落里,蓦地闪出六七条壮汉,都是贫苦脚行的打扮,为首一手手执明晃晃的牛角尖刀,其他人手里都是握着婴儿手臂粗细的齐眉短棍。
面对如此赤裸裸的竹杠,孙素却安然点点头,道了一声:“该当如此”以后,便又取出两锭银子扔给小二。
孙素带着杨秀所来之地,恰是北巷。
孙素在一间破败酒坊面前停下脚步,轻声道:“别管为何,你只需求出银子便好了,记得,没获得我的授意,不成胡说一句话,这里可不是杨府,你死在这儿,也不过是臭水沟里多一具脸孔全非的尸身罢了。”
杨秀想了想,看着火线孙素的重视力并不在本身身上,想了想以后还是决定绕畴昔。
孙素只是浅笑点头,并没有开口接话。
在那名壮汉倒飞出去的那一刻,其他大汉已经谩骂着围了上来。
湛英城府衙的捕快,最讨厌的便是在案情上看到“北巷”二字,在捕快眼里,北巷产生命案连个事情都不算,这里的人都死光了,湛英城里才算是洁净。
孙素话语极其安静,杨秀不自发地打了一个寒噤。
“孙公子仿佛很喜好用肘?”
“北巷三分天下,咱去找‘佛爷’,他是气力最薄弱的,部下逃亡徒最多,当然,也是最奸刁最暴虐的,你如果说错一句话,就被他黑吃黑了。”
“肘如刀,白叟们的话语不是妄言。”
为了那万分之一的能够捐躯掉两条性命,在孙素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