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牵着小丫头的手和程处默走在大街上,手提着四百五十两银子,也就二十多斤的模样,对现在的李哲来讲,不叫事,固然本身在唐朝的春秋才十三岁。程处默也没白手,帮小丫头提着吃的呢。倒是一百贯铜钱,有好几百斤重,李哲已经请老掌柜帮手买成布帛送到长安城北门。
“不,程叔,就三千贯,我信你和处默。钱不在多,够用就成,太多了,对我和村民来讲不是功德。”
一千五百贯,李哲都惊呆了,李哲本来也就以为能卖个百十贯就逆天了。要晓得在唐朝,十贯钱省着用,够李哲的嫂子如许的家庭用两三年,这但是临出门嫂子说的。承诺,必然的承诺,咱成有钱人了,哈哈。忍住冲动的表情,李哲脸上不带一点波澜,抱拳报答道:“成,全听父老的,某在此谢了。”
李哲也想找个背景,程处默人傻乎乎的,看着又仁慈,很好欺负的那种。程妖精多智如妖,活到一百多岁,是唐初能得善终的几个名臣之一。盘算了主张,李哲起家对程叔躬身见礼道:“程叔,给现银成吗,我没法带走铜钱,铜钱给个百十贯就好了,我要给帮忙我的村民买点礼品。”
这下,王海也悔怨了,惊骇了,要晓得被砍断的宝刀刚才胡人要价五百两金子,把他百口卖了,也赔不起的。王伯他们也没了主张,王伯狠狠地踹了王海几脚,恶狠狠地说回家把王海腿打折。
程处默悻悻的哼了一声,真是出门不看皇历,躺着也中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