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对那段汗青略微有点体味的人都晓得,汗青上罗士信就是在洺水城与刘黑闼兵力战八天。力竭被擒,从而英勇就义,进入忠义传,年仅二十岁。
此时现在没有一人晓得,勇若霸王再世的罗士信,现在五脏六腑都在翻滚,脚软的几近支撑不住高瘦的身材,从灵魂深处传来的颤栗,让他有股一头栽下城楼,一了百了的打动。那威风八面令民气悸的持枪姿式,实在是因需求一根支撑身材重心的拐棍。
此罗士信,非彼罗士信。
罗士信高瘦的身形卓立城头,手中的大铁枪早已落空了原有的锋利,刺穿了千人身材,枪尖几近成了铁棍。小城表里看着那具高瘦的身影无不露着惊惧的神采。
因是同名同姓,罗士信对千年前的有缘人比较感兴趣,对他是事迹也非常的体味,此时恰好派上用处。
幸亏他这个“罗士信”胆量还算大,总算没有吐死,装着模样查问当前环境。
另有一天,就要成为阶下囚,脑袋搬场。
汗青上的罗士信,可不是一个得兵心的大将。
他在这紧急关头,决定豁出去了。尽力一守,如果运气好,能够撑到李唐援兵到来,那就升官发财,撑不到就投降,然后再想体例保命。李世民对他可没有半点的恩典,犯不着为了他丢了条命。
能撑住嘛?
八十多个彪悍的兵卒,有一半反对就够他吃上一壶了,当他是真的罗士信?如何打的过?
仲春的雪来的俄然,来的莫名其妙,更来的致命。
看着残败的洺水城,当今的罗士信但是没半点信心。
让苦战多日,士气本就不高的兵卒士气当场下了一个层次,个别乃至都冷静堕泪了。
那惨状当场就令“罗士信”这个这个连鸡都未曾杀过的人,大吐特吐,五脏六腑都要翻了个边,差点没吐死畴昔。
因为小城上的每一块夯土,每一块青砖都淌着热血。城墙下每一寸地盘都是红色的,更有着数之不尽的血洼。
穿越是几近统统小说爱好者的一个梦,对于作为十年“高龄”的书虫“罗士信”来讲更是如此。
间隔汗青上洺水城落,仅余一天。
罗士信下定决计,不自发的将手中铁枪往地上一跺。
没错,就如许了。
也就是说想要降服难关,比及李唐的援兵,最起码还要撑上三四天时候。
死战?还是投降?
这一问才晓得,自罗士信从王君廓手上接过洺水城的防地已经有七日了。
罗士信双拳紧握,嘴唇都咬出了血迹,暗忖:“去他娘的,管他是李世民还是刘黑闼,保住小命要紧,活一天是一天。”
两个挑选,在他脑筋里打斗。
洺水城是刘黑闼巢穴洺州下辖一个县,防备力量实在不敢恭维,但此地胜在位于洺水与漳水交界之处,四周环水,水宽五十余步,深三四丈,构成了一个河洲城池,占有天时之便。但是在多日前,刘黑闼以于城东北修建两座巨型浮桥,使得洺水城落空了天时。除了一座用楼梯都能攀上的城墙,无险可守。
他占有罗士信身材醒来的时候,正逢大战结束不久,城墙高低遍及尸骨,残肢断臂不计可数。另有罗士信这小我,他这小我……都不知应当如何描述了,身上的血块都能够当铠甲用了,糊了一层又一层,能够当锅巴一样揭下来,最厚的能达半厘米。
太可骇了!
名字是老爹获得,罗士信也没有体例。因为这个名字,罗士信自小就有一个罗大傻的外号:比起汗青上的少年英豪,小说里那傻傻的可与李元霸比较气的罗士信更加讨喜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