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没有明主啊!空有一身的本领,却无处发挥,为之何如?”想到愁闷处,赵云拔出本身的亮银枪,开端舞动起来,人如风,枪如钻,赵云的枪法奇快非常,再加上他又喜好穿红色战袍,远了望去只要白茫茫一片雾色,更本就看不清人影,特别是当他的亮银枪在空中扭转震惊时,竟然会收回一种近似凤鸣的声音,清脆动听,并有一种王者之音……
为了争夺城池,袁绍和公孙赞已经在界河两岸对峙一月不足,期间两边有过几次小范围的摸干脆比武,互有胜负,现在跟着时候的推移,两边的耐烦都被消磨得差未几了,一场大范围的决斗就要开端了!
“要论技艺吗?当属虎鸠-吕布最是短长了!”萧逸一边喝酒,一边比划起来,“吕布阿谁家伙固然品德出缺,见利忘义,弑杀寄父,人见人骂……(此处省略一百句最暴虐的骂人进犯语,因为作者实在想不出来那么多);但技艺倒是不凡,一杆方天画戟发挥开来,迅猛绝伦,有开天辟地之势,普天之下,无人可档!”
“万胜!万胜!……”萧逸所到之处,兵士们振臂高呼,他们是由衷的恋慕这位‘鬼面萧郎’,一些玩皮的新兵还会跑过来,扣问他是不是真的吃人肉,成果逗得全营大笑……
“呵呵,正面比武,我不是吕布那厮的敌手,可如果疆场之上论死生,我定能取别性命!”萧逸的话语中充满了自傲,死打硬拼,他确切逊吕布半筹,但如果玩起诡计狡计来,他能够分分秒秒的虐杀吕布,如果是两人批示雄师决斗,萧逸更是自傲能够完败、乃至是活捉吕布,说白了,兵戈不是一小我的事情,而为将者,贵谋不贵勇!
两个爱武之人喝酒,话题天然离不开疆场决胜之类的话题,很快二人就批评起天下各路猛将来。
“杀!……”萧逸一声令下,雄师万箭齐发,麋集的箭雨向兽群无情的压盖畴昔,无处可躲,无处可藏,野兽的尸身一片片栽倒,鲜血把这片山坡都给染红了……
瞻仰远处的群山,赵云不由的收回一声感喟,当初在深山血战狼群后,他就来到幽州,投奔了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这两年来多数是在北疆和草原上的匈奴人、乌丸人厮杀,仰仗着白马银枪,赵云在疆场上格外勇武,死在他部下的草原懦夫不计其数,也杀出了他常山赵子龙的威名!
界河北岸,一处小山坡上,赵云一身白袍银甲,正依托在一颗大树下歇息,那杆爱如性命的亮银枪被插在了一旁,坐骑白龙驹也在不远处落拓的啃食着嫩草,还不时地甩甩尾巴,抽打那些前来拆台的蚊蝇,它还不时的低声嘶鸣,看来是对这里的水草很不对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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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一种思念叫做--远方的兄弟,你还好吗?
能够在此次围猎中幸存下来的,都是些身材强健,跑得快,脑筋精的野兽,殛毙,实在也是一种优化物种的体例,优胜劣汰,适者保存,信赖今后这片山林里的兽群会更加强大,这就是天道!
“天下间竟有如许的豪杰豪杰,不知此人现在那边?”典韦把‘赵云’这两个字牢服膺在了心底,能被‘鬼面萧郎’拜为义兄的人,必然是盖世的豪杰。
不是鄙吝的舍不得喝,而是闻到烈酒的浓香,就能想起远方的兄弟,晓得你现在很好,我就放心了!
几坛子酒下肚,萧逸终究有了几分醉意,醉酒后的他不再像一名铁血无情的将军,反而暴露一副少年人的神态,有些夸耀的说道,“别的,我另有一名义兄,赵云,字子龙,手中一杆烂银枪,舞动起来如同梨花盛开,特别是他的那套‘百鸟朝凤’枪法,鬼神皆惊,连我恐怕也不是他的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