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真正喜好读这类书的读者,明显不是那种看小说只为消遣的浅显读者,而是那种真正喜好文学、哲学的读者,他们能够从文学中汲取营养,明白人生至理,获得灵魂上的升华……
这仅仅是一个小小的例子,作者还对爱、美、媚俗、谎话,阐述了本身的观点。
美――“美就是被背弃的天下。只要当毒害者误将它忘记在某个角落时,我们才气与它不期而遇。”
谎话――“统统谎话的本源来无私家糊口范畴与社会糊口的分界。”
很明显,《情与性》如许二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其揭示出来的写作水准,比王德孚之前的那篇散文《听雪之夜》要高,后者的富丽精美,看起来花团锦簇,非常能够将同龄的读者唬住,但必定唬不住何守常如许的文坛大佬。
能够也就只要文青的读者,才气接管这类被玩弄的感受了,在他们看来,创作者如许来写,是一种很酷的气势。
并且这部作品的表面,还如此接地气,这里的“接地气”可不是嘉奖它的表面,而是在吐槽!
读如许的名著,一旦能够真正体味到它的美好,其收成的满足感,或许要比那些纯粹消遣的作品,要多很多!
媚俗――“媚俗的本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能够作品中的很多观点,没法律他认同,但是他却认同这位创作者的哲学思虑、思惟深度。
明显是没有的。
这位创作者能将如此之多的属于他本身的哲思,用文雅简练的笔墨表达出来,成为一句又一句的“金句”,便已经将他的才调,揭示得淋漓尽致!
都在如许的时候了,谁要看作者对“叛变”的了解啊!
常常只要心胸抱负、目标果断的人,才气寻觅到本身存在的意义,并活出真正属于本身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