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上峰哥后,地痞们纷繁问候。
鲜血喷洒,峰哥这回倒地后没有再惨叫,直接晕死了畴昔。
他现在只想吃东西!
“峰哥!”
峰哥接过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地痞赶紧跟上。
俄然站定身形,郑义再次看动手中的蛛网血丝,但此时他的眼中却出现了深深的利诱。
一名地痞开口骂道。
另一名地痞立即奉承的打燃防风金属火机递过来。
一名地痞敏捷来到一辆摩托车前,从绑在摩托车侧面的一个蛇皮口袋中,抽出了一把锋利的砍刀递过来。
他终究晓得了那杀人狂魔能够颠覆凡人认知的才气源自于那边!
而割掉峰哥的舌头,则是源于对方对李静污言秽语。
峰哥接过火机,本身打燃点着嘴上的烟,然后如同烟一样将火机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烟后,问道:“明天白日阿谁小杂种探听好了没有?”
“哗——”
就在峰哥举刀砍下时,那人也有了行动。
……
他们一边说,一边走向派出所劈面的人行道。
“本来如此……”
“好!”
峰哥瞥了对方一眼,接过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很天然的将那包中华烟顺手揣在了衣服兜里,那递烟过来的地痞脸上一阵肉疼,但却不敢说甚么。
摘动手套后,他抬手拉开帽衫,暴露了真容,恰是满脸都爬满了蛛网血丝的郑义。
暗淡的灯光以及帽衫的讳饰,让峰哥等人看不到此人的脸,只能瞥见下巴。而此人独一暴露的下巴上,却充满了蛛网般的血丝,看起来有些像纹身。
这群地痞青年大抵十五六人,或站或蹲在人行道中间,七辆摩托车横七竖八的停在路边,一人一支烟点着,在吞云吐雾中闲谈,不时收回笑声,以及粗鄙的往地上吐痰。
峰哥见状,脸上暴露狠色,脚下法度加快,冲出人群,敏捷来到此人面前,砍刀从上往下,狠狠朝对方头劈砍去。
眼尖的地痞瞥见,立即叫道:“峰哥出来了!”
郑义临时不再多想,脚下法度加快,朝巷子深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