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哥接过火机,本身打燃点着嘴上的烟,然后如同烟一样将火机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烟后,问道:“明天白日阿谁小杂种探听好了没有?”
峰哥的惨嚎还没持续多久。
峰哥接过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地痞赶紧跟上。
“你他.妈谁啊!”
因为对方只要一小我,其他地痞并没有拿刀。
一名地痞敏捷来到一辆摩托车前,从绑在摩托车侧面的一个蛇皮口袋中,抽出了一把锋利的砍刀递过来。
过了一会儿,在这群地痞青年的劈面,一道人影缓缓走了出来。
喃喃话语从郑义口中收回,他抬起手,借着大幅度晋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动手掌上那蛛网般的血丝,眼中有着一丝欣喜和镇静。
这群地痞青年大抵十五六人,或站或蹲在人行道中间,七辆摩托车横七竖八的停在路边,一人一支烟点着,在吞云吐雾中闲谈,不时收回笑声,以及粗鄙的往地上吐痰。
另一名地痞立即奉承的打燃防风金属火机递过来。
鲜血狂飙,惨叫响彻巷子!
“峰哥!”
“你们这群人渣。”
夜幕下。
暗淡的灯光以及帽衫的讳饰,让峰哥等人看不到此人的脸,只能瞥见下巴。而此人独一暴露的下巴上,却充满了蛛网般的血丝,看起来有些像纹身。
“本来如此……”
此时已是傍晚八点多,街道上车来车往,两边人行道到处是吃过饭漫步的人。
没有任何痛觉传来,却又有很清楚的触感。
郑义之前从没干过这么血腥的事,即便重生前,做过最血腥的事也只是杀鸡。可刚才他砍断峰哥的手和割掉对方的舌头,心机却一点承担都没有,也不感觉恶心。
并且,不知如何回事,峰哥感受被抓住的手腕一阵火烫!仿佛被火烧普通,烫得他痛叫一声,部下认识的松开,拿着的砍刀顿时掉落。
“这只是主动防卫!”
俄然站定身形,郑义再次看动手中的蛛网血丝,但此时他的眼中却出现了深深的利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