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的转头检察了一遍身后的军队,猛地扭转头来的吉尔斯不由得再次叹了一口气。
“固然城主大人征用了城中的统统坐骑和车辆,但是他带着那么多的布衣。明显是跑不快的。据我估计,我们现在应当是离城主大人不远了。但是现在夜色暗淡。我很担忧我们会一不谨慎就和城主大人擦肩而过了,以是我才命令军队四散开来的。”吉尔斯叹了一口气,“我刚刚才发挥过透视大气,四周并没有城主大人的踪迹,现在只能留意于标兵们能够寻觅到魔族军队的踪迹了。”
魔族们很快就重视到了不对,由魔婴、角魔、天国犬和少量天国战马构成的魔族军队敏捷的掉转了方向,向着隆隆声传来的方向扑了畴昔!
启事很简朴,在这支特别军队中作为主力的马队军队骑的是猪。
而像天国战马这类不好撞飞的中型魔族,则是被野猪们用牙一顶,再一摆头,扎入天国战马体内的长牙便将其甩飞了起来,浮空的天国战马们随后就迎来了骑士们的斧枪,一个个的都被腾空砍成了两半。
“本来如此!”皮里斯恍然大悟,钢盔下的小脑袋连连点头。
骑的是猪。
面对数量五倍于己方的魔族军队,能够对峙到特别军队到来的,只要吉尔斯麾下的这些精锐军队。其他的贵族们的私兵和中低阶的军队。都在魔族的雄师打击下,被直接的淹没了。
猪!
是猪!
能够在身穿重甲的环境下还能单手挥动着如许的斧枪,这些野猪骑士们明显要比他们的同僚们要强健很多,一个个都是膀大腰圆、身材魁伟的巨汉,浑身高低都透着一股彪悍的气味。
吉尔斯身后的这些骑着猪的骑士,气力确切是非常的刁悍,但是他们如何看也和“崇高”、“文雅”等等褒义词扯不上干系。相反,这些野猪骑士看起来要多粗鄙就有多粗鄙,要多俗气就有多俗气!
“我很抱愧,皮里斯公子。颠末端魔族军队的踩踏,城主大人他们所留下的行军陈迹已经被完整的粉碎了。”吉尔斯仓猝躬身见礼,“而在硫磺味和沥青味的影响下,标兵们的猎犬也没有体例追随城主大人的气味。以是我们到现在都没法得知城主大人和布衣们的下落。”
欣喜不已的皮里斯正想要命令,却又猛地收回了手,转而看向了吉尔斯。
遭到头盔的影响,皮里斯的声音有些变了样,但吉尔斯还是能够从入耳出皮里斯的稚嫩和焦炙。
因为天国之门被开启,那股冲天而起的魔气直接扰乱了主位面的元素次序。尤以已经全境沦亡的野狼公国最为严峻。
而这些骑士们的设备也非常的精美,除了那身覆挡住了满身的精制马队重铠,骑士们的左手都握持着一面大盾,而右手则抓着一柄长柄斧枪。那比普通的斧枪还要长上很多的长柄斧枪使得骑士们即便是坐在岩甲野猪的背上,也能够轻松的砍杀着站在空中上的仇敌。
每次一想到这里,吉尔斯就感觉本身真的是接受不了这类刺激啊……
滚烫的魔血飞溅而出,却被穿戴满身甲的野猪骑士们直接疏忽了。
野猪骑士们并没有做出任何的答复,只是沉默而敏捷的将皮里斯包抄在了阵列中,然后敏捷的构成了一个箭头一样的阵型。
不管是吉尔斯麾下的冠军骑士,还是晨光教会的骄阳十字军,乃至于野狼公国的狼骑士,都绝对算得上是充足威武不凡的马队军队。冠军骑士们座下的龙血角马、骄阳十字军座下的光亮战驹、狼骑士们的黑狼,都是最上等的精美坐骑,能够帮忙马队们以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气力在疆场之上自在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