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顿伯爵的庄园位于希尔镇的郊野,依山傍水风景怡人,因为莳植着大片面积的薰衣草,有了‘紫色庄园’的佳誉。
汉斯和迪拉绕过山路穿过丛林,躲在树后张望脚下的紫色庄园,只见门前停着很多辆马车,卫兵们正在挨个盘问来宾们的请柬,数十人的保护行列在门路两旁,神情俊冷而严厉,想从正门混出来是不成能了。
“迪拉,我要的东西都筹办好了么?”汉斯偏过脑袋说。
汉斯出世在阿尔卑斯山脚,一个名叫希尔的小镇。那边风景秀美物产丰盈,夏天能喝到阿尔卑斯山顶的甜美雪水,春季能咀嚼松树林里刨出来的口感最纯粹的松露,夏季和春季则是捕猎的好季候,满山的肥兔子抓都抓不完,运气好的话没准能碰到一只梅花鹿,鹿肉的味道但是比牛肉还鲜美,往火上一架翻烤半小时,拿刀切开的刹时香气扑鼻口水直流。
父亲一早就进山抓兔子去了,比来兔子代价飞涨,传闻是因为城里那群身娇肉贵的贵族蜜斯,不知甚么时候她们开端沉沦上兔肉了,一只肥兔子在城里能换半捆面包或两瓶牛奶,超划算的买卖。平常汉斯也会跟父亲一起去,但明天他有自以为更首要的事情要做,因而在早上父亲催他起床时痛哭流涕地装肚子疼,胜利混了畴昔。
“那边另有最嫩的牛排,刚从河里捞出来的新奇大虾,乃至有从法兰克福连夜运过来的熏腊肠。”
迪拉是汉斯的邻居,也是他最好的朋友,两人年纪相仿。这是个一头金卷发的家伙,肥胖而机灵,一双蓝眼睛冒着贼溜溜的光,显得既狡猾又天真。汉斯做任何风趣的事情都会带上迪拉,一起抓兔子,一起到河里泅水,一起逃课,一起被黉舍辞退。
“我们走吧!”迪拉一抹鼻子。
“你不是惊骇么?”
埃斯顿伯爵属于一个老派的贵族家庭,这片地区爵位最高的人,掌管着希尔镇统统的地盘和兵力,与权力和名誉分不开的是他古怪的脾气,不但对劣等人傲慢冷酷,就算对爵位更高的公爵大人也不逞多让,提起他,人们的第一印象都是怪老头儿,第二印象是有钱的怪老头儿。
“别吵,让我想想从哪边出来。”
1431年春季的一个上午,汉斯躺在家门口的草地上,双手枕在头底,沐浴着温暖温馨的阳光,木栅栏刚好能架着因常常登山跑动而肌肉紧实的双腿,他微眯双眼,高傲的眼眸里充满了野性与背叛,乌黑的皮肤,为他青涩的脸庞添了几分红熟。
夜沉寂。
“一点惊骇反对不了我果断的脚步。”
“莫非你不想去看看吗?那边有最香的雪莉酒。”汉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