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掸了掸浑身的灰,笑道:“大婶,我不是仆从,也不是印第安人,一个路过的搭客罢了。”
现在,只能从‘野牛镇’这个名字上,设想出这里之前的汗青。
两人说着话,就来到了镇子上的一产业铺。所谓当铺,是苏克用东方人的角度来看的,实际上这里更近似大一点的杂货铺,推开门出来,屋子角落里放着几袋子各种粮食,柜台上有一排坛坛罐罐,内里是调料和各种果铺零食,吧台前面有个系这围裙的胖大婶,正拿着掸子在清理前面的货架,货架上大到枪械、耕具,中到马鞍,小到勺子咖啡杯,五花八门的甚么都有。
“放屁,莫非老娘不要赢利!”胖大婶叉着腰,理直气壮的反问。
“恩?一个白人给印第安人打工?上帝,这是甚么鬼世道。”胖大婶翻了个白眼:“好吧,你要买甚么?”
野牛镇的布局和闪金镇差未几--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小镇布局都差未几,几排屋子,构成一条或者两条街,全部镇子一览无余。像阿比林那样的重镇,人丁很多,屋子也多,布局能够略微庞大一些,不过不过也就是多几条交叉的十字路口罢了,能有两个以上十字路口的镇子,就可谓‘重镇’了。
“头儿,我们如何找那些本地人?这个镇子估计有一两百人呢。”比尔牵着马,一起上瞥见带着枪的男人就盯着人家看,心中有贼,看谁都像是贼。
“等一下。”胖大婶一哈腰,从吧台下拿出一座锈迹斑斑的小天平,然后把黄金都倒在天平的一端称重。
这类店是酒鬼和穷鬼最喜好的处所,因为除了能够买东西,也能够卖东西,任何东西,哪怕是一个破碗都能在这里换几个小钱花花。
“瞎了你的眼!”比尔眼睛一瞪:“这是我们老板!”
苏克笑了,这个胖大婶把本身当作了印第安人,觉得比尔是人丁估客。也不能怪胖大婶,分开闪金镇以后,他们一行人一起骑马,风尘仆仆的,浑身高低脏的要死,连脸都黢黑黢黑的,看着还真像是印第安人。
想苏克这类男人,见血的频次比女人都高的多,立即认出这块小污渍十有八九是血渍。用手稍稍用力搓了一下,落下几颗沙子一样的小微粒,含在嘴里抿了抿,的确是淡淡的血腥气。
“我在北方的一个小镇,赚了点钱,对方用纯金折算给我,我想换成现金。”苏克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袋子丢在畴昔。
一小我一小我去找当然不实际,再说了,好人脸上又不会写着‘我是劫匪’几个字。那些本地人奸刁的狠,如果明着巡查,暴露任何风吹草动的,他们必定会有所防备,一旦收敛起来,藏进泛博的群众大众的陆地里,苏克有再大本领也找不到他们。
“十六就十六吧,我需求现金。”苏克挥了挥手,“别的我想买两套换洗的衣服,要略微好一些的。”他嘿嘿笑道:“别的酒馆在那里?好不轻易赚了点钱,也该享用享用了。”
跟着苏克来的六个精锐枪手已经分红三批,前掉队了镇子。比尔跟着苏克,就像是路过的旅人普通,牵着马落拓的在野牛镇的街上闲逛,比尔胸口的警徽早就收了起来。带着这玩意太惹眼,那些干了好事的‘本地人’不成能露面。
间隔发明尸身比来的野牛镇,两年前还是一片荒无火食的水草地,栖息着一大群近千头野牛,厥后跟着达拉斯通往阿比林的铁路开通,越来越多的人从南边通过铁路来到阿比林,又从阿比林解缆,向四周八方展开了开荒,不到半年就在这里建立了一个小镇,本来糊口在这里的野牛群也几近被赶尽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