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
“你好陈经理,我叫江诚,前几天和你联络过的,你还记得我吗?”
一番通话以后,江诚挂断了手机,提着行李箱走到了车站劈面的公交站牌,看了一下公交车行驶线路图后,就悄悄地等候着112路公交车的前来。
和那些老是把失利归咎于本身运气不好的人分歧,江诚清楚地晓得,本身之以是失利,不是因为本身运气不敷好,而是因为本身有着太多的缺点,气力不敷。
“好的,我晓得了,感谢你!”
江诚见状立即松开对方的手腕,同时向后疾退几步,避开了向着本身刺过来的匕首。
就在这时,江诚动了,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伸手就把动手偷钱包的阿谁小偷,夹着少妇钱包的那只手的手腕,紧紧地给扣在了手中,并且用上了力量。
“哎哟!”
十五岁那年,江诚偶然间听到了一些关于杀手之王魅影的故事,从当时起,魅影便成为了他崇拜的工具,终究与三年前,他义无反顾地进入了杀手界,成为了一名杀手。
夜凉如水,秋风瑟瑟,月光透过枝叶撒向空中,班驳陆离。
“你坐112路公交车,坐七站,到松园北路下,公交站牌就在车站的劈面,重视别坐反了。你到了后给我来个电话,我让人畴昔接你。”
躺在落满枯叶的草地上,受伤的右手臂还在流血当中,江诚的表情,懊丧到了极顶。
他要抓现行,他不会给这几个小偷,任何抵赖的机遇。
如果现在四个小偷现在拔腿就逃,江诚必定不会去追,归正少妇的钱包没有被偷走,但是四个小偷并没有如许做,江诚多管闲事的行动,仿佛惹怒了他们,四小我竟然结合起来,对江诚策动了打击,手中的匕首在阳光的晖映下,闪烁着冰冷的寒光。
半年后。
江诚不是个好人,半年前他还在处置杀手这个职业,但他这个不是好人的人,也有着最为悔恨的好人。比如说,现在他所看到的,这几个正在盗窃别人财物的小偷。
冷静打量了半晌以后,江诚收回了目光,从口袋里取出一部手机,调出一个号码拨了出去。
“哦,记得记得,你到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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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牌前有着很多等车的人,有的在低头玩动手机,有的左顾右盼,另有那么几小我,在拥堵的人群中钻来钻去,那里人多往那里挤,并且手上都拿着东西,不是报纸就是外套。每当有公交车来的时候,这些人便向着车门冲去,和上车的搭客挤到一起,但终究却没有上车。
一米七八的身高,长碎发型,棱角清楚的脸庞上有着一对夺目标剑眉,右眼眉梢处有着一道不太较着的疤痕,眼神中带着一丝愁闷,身着一套阿迪达斯三杠玄色活动服,脚穿一双红色耐克活动鞋。江诚和南下打工的人,独一的辨别就在于,穿的比别人稍好一点。
对于鹏城这座都会,江诚晓得的未几,但也很多,晓得这座都会毗邻香港,晓得这座都会是中原第一个经济特区,但是他不晓得,他所崇拜的杀手之王魅影,就在这座都会糊口过,并且在这座都会留下了很多东西,时至本日,魅影留下的东西仍然存在。
下午三点多,人来人往的鹏城火车站站前广场上,江诚提着一只边角已经磨损的玄色行李箱,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冷静地打量着这座传说中各处都是黄金的都会。
刚入行的时候,江诚意气风发,发愤要成为天下上最顶尖的杀手,就像已经归隐了二十个年初之久的杀手之王魅影那样,但是现在他才发明,本身把统统都想的过分简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