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礼拜前,竟然有个大导演请他参演一个配角,他可乐坏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赶紧承诺下来,连前面的话都没有听出来,这一次是只是小制作,拍摄地点是在西藏。
朱天慌乱的启动车子,半天没有反应,他呆坐在驾驶室里,不如何是好,本身不会死在这个该死的处所吧?!老天爷!本身除了爱臭美,爱泡妞外,没做过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
等钟剑回过神的时候,阿谁小男孩已经和家长分开了。
戈壁,阳光烘烤着大地,光秃秃的山没有任何植物,一辆吉普穿行而过,扬起漫天灰尘,朱天坐在车内不竭谩骂着。
偶然也会碰到美意的人搭上一段顺风车;偶然碰到一些不伏侍,他也会脱手互助;偶然走了几天,才发明本身偏离了预定的路程,走了相反的方向……
当钟剑踏足西藏高原的地盘上,一眼望去,天空那样湛蓝,仿佛触手可摸,广袤的绝顶是大地的苍茫,徒步行走于其间,就融入了那永久的安好中……
“我靠!!……这还是人吗?”车里的朱天看傻眼了。
“嗷!”那只狼扑腾倒地,收回一声惨叫。
除此以外,他本身的颜值还是演技,比现在那些当红的小鲜肉不晓得强多少倍。
蓬头垢面,衣裳褴褛,留起了一脸柔密的络腮短须,眼神暗淡无光,神采麻痹,只要在弹奏吉他时,偶尔会透暴露惦怀的神情。
在不远处一座风化的山岗,钟剑结束了冥想,仿佛感知到远处的伤害,拍打了下破布大氅,拿起家边的硬木拐杖,从山岗上一跃而下。
身后的背包莫名其妙的越来越满,瓶瓶罐罐,破棉絮,帆布,塑料薄膜……
碰到过很多人,很多事,有好,有坏,有苦,也有甜,这个天下没有设想的那样坏,也没有抱负中那么好。
越来越多的狼朝他的车子堆积而来……
“嗷呜呜!!!!”
一旁早已经蠢蠢欲动的狼群,正对车子铁皮无可何如,见到有新的猎物上门,纷繁转移了视野,一只野狼起首建议进犯,钟剑手中的木棍在空中划过一道,穿过狼爪,精确的射中狼的咽喉。
这段路程孤傲而又冗长,目标地对他而言已经不首要了,固然过得浑浑噩噩,但也已经逐步摆脱了穿越后的影响。
等沙尘散去,就看到一群狼嗷嗷的疾走逃命去了。
更不利催的,不晓得甚么时候开端一群野狼盯上了本身,跟了一起。
就如许他又看是重新上路了。
有好多人想去都去不得,就当是一次免费旅游了。
“嗤!”
一声凄厉的狼吼在戈壁回荡。
朱天不竭尝试着去拨打手机,回应他的都是阵阵盲音,这个该死的鬼处所,连个手机信号也没有!
“我靠!!不会吧?这个时候,你们也来找我费事?!死定了,死定了!!”
路越走越萧瑟,GPS和手机都没法利用,转头再找来时的路,已经被风沙埋葬了。
越往西走,越加萧瑟,常常几天赋碰到火食,这里的人不懂钟剑的音乐,却非常好客。
另一只狼从身后扑了上来,钟剑身材后撤,“嘭”的一声,重重地撞到那只狼身上,一下抓住它的长毛,猛地一个过肩摔,将将另一火伴撞在一起,两只狼滚成一团。
现在的他,成了一个实足的流浪汉。
一看伤害畴昔,他赶紧从车里出来,笑嘻嘻道:“大侠,多谢拯救之恩!你老牛逼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世外高人。”
扯开嗓子就一口悲惨秦腔,钟剑也垂垂喜好上这类民粹的艺术,常常回声相和,在黄地盘上放声高歌,在空旷的六合间回荡,像极了西北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