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当是个很有天赋的孩子,一年的时候。我就学会体味开每一种标准锁。随后我学了更多的东西,我把握着十几种体例,能从各标号的束缚衣里轻松逃脱。你能够把我倒吊起来,裹进束缚衣,绑上铁链,加上七八个分歧的锁,关上房间里的灯,再关上门。假定这个房间里的氛围只够人活五分钟,那么非常钟后你返来,看到的毫不会是一具倒挂的尸身,而是一个空着的房间,地上散落着束缚衣、铁链和锁……
白叟是个落魄的把戏师,年青时也曾风景过一阵。但在某次大型演出中,呈现了不测,他的大部分器官都遭到了毁伤,医疗用度几近花去了他统统的积储,最后他只获得了糟糕把戏师的名声和苟延残喘的身材。
神钥面前的金光散去后,他的面前呈现了一条笔挺的走廊,在光源完整消逝前的几秒钟,他模糊看到了两边的墙壁都是蓝色的,头顶的天花板、脚下的地板,也都是和墙壁一样的蓝色材质。
以是我要求白叟教我各种逃脱的技术,这位曾经的“逃脱大师”是个很称职的教员,如果他不是那么固执于把戏。他完整能够去改行当个锁匠,或者干脆去当个甚么安然参谋甚么的。而不必过那种四周流浪、在不入流的场合演出。勉强混个温饱的日子。
我很有自傲,十八岁之前,我已经是环球顶尖的神偷之一,除了一些非常毒手的处所,比如卢浮宫和天都,像普通的博物馆或者珠宝店,我皆是来去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