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如果能和器灵来一段可歌可泣、穿越千年的爱情故事那就更好了!
“嗯……”
“返来啦。”大魔王开口。
易拉罐与矮桌碰撞的咔哒声将我刹时惊醒。
我立即来了个三步助跑前后分腿式小腿滑行,一把抱住了大魔王的大腿:“艾德拉克,你要听我解释啊!”
华丽的西洋重剑被大魔王等闲地握在掌中,就像一个成年人抓着一把孩童的玩具刀一样轻而易举。但是,我晓得这类设想只不过是大魔王给我的一种错觉。
“哈哈……哈哈……能够是我跑返来的速率太快,小煎饼晕车了……”我干巴巴地解释了两句,在大魔王越来越冷的目光中住了嘴。乖乖地双腿跪地,两膝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老诚恳实低头认错。
大魔王略一沉吟,道:“你身上的气味残留的气味很强,对方的气力非同普通。你此次能完整地返来,美满是因为对方没脱手。”
那柄剑是如此地强大,即便剑鞘在身,仍然让四周的氛围颤抖。如果宝剑出鞘,那强大的力量又该是如何一番场景呢?
大魔王仿佛赏识完了我的鸵鸟演出,他将装椰奶的易拉罐放到沙发边的矮桌上,终究问出了最后的压轴大问:“那么,你的来由是……?”末端,还将最后几个音节含糊在喉咙里,在给人留下无尽未解之意的时候,也给我带来了庞大的惊骇。
“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贪玩,也没有用心不回家,我是真的真的被一些突发环境给绊住了啊!小煎饼能够给我作证!”
我看着宝剑,内心又惊又喜。没想到竟然是我的老朋友。我还记得,当我在黉舍里被走尸和木族围困时,大魔王用爆符变幻出了一柄西洋重剑将我救下。而那柄西洋重剑,恰是我面前这柄的模样。
“……嗯……”
“他叫喋血之剑?太酷了!”
大魔王低声吟唱。那一刹时,有风从四周八方而来,从地底天空而来,超出无尽的山岳、河道、高楼、矮墙,走过统统的鲜花、树木、飞鸟、鱼虫,没有一丝沉沦,没有一毫游移,不竭地进步、进步,只为服从那颗小小石头的呼唤,只为来到它的身边。
我已经不敢设想了。
新换上的大钢门吱呀一声向内翻开,端坐于沙发之上的大魔王映入视线。大魔王手中端着椰奶,膝头放着一本大头部的外文书,当大钢门的声声响起以后,猩红的眼眸从书籍移到我的脸上。
仅对视一眼,便是浑身冰冷。
异种族都是火星人!连那么娇小敬爱的女孩子都那么强,实在是太打击人了!
我仓猝从口袋中捧出小煎饼。或许是慑于大魔王的凌厉气势,或许是气愤于我将它关进水杯的行动,就在这关头的时候,小煎饼竟然出尔反尔,不但没有帮我说说好话作作证,反而当场打滚,舌头伸出,装死去了。
大魔王看了看仰躺装死的小煎饼,又看了看我,挑眉。
“灵器?那是甚么?”
哦哦哦哦哦哦哦!听起来好带感啊!的确就像是漫画里的剧情一样,兵器的仆人和兵器的器灵相识相知、并肩作战、同生共死,共同建立夸姣的明天!
我伸手去摸,却被大魔王等闲地让开了。也没见大魔王如何行动,喋血之剑便消逝无踪,重新变成了一颗玄色水晶。
我在门口盘桓再三,终究鼓起勇气敲响了房门。
“你遇见甚么人了?”大魔王俄然出声打断我的话,问的题目和我的陈情完整不在一个层面上。我愣了一下,立即反应过来,欢畅地说道:“对!我遇见来追杀我的人了!”接着,我将如何发明被人跟踪,如何设想智斗跟踪者的事情详详细细地说给大魔王听,表白我的晚归美满是情势所迫、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