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我不是第一次被追着跑路,我早已风俗了追逐与流亡的日子,想在废土上保存,多少都得有些套路。
我不得不说他们的车技的确了得,但在我的眼里,车技只能算是逃内行艺里的一类罢了,凤毛麟角。
“是烟雾弹。”我锁紧眉头嘟囔道。
“兔子!”
又是“嘭!”的一声。我偷偷探出脑袋从车后瞄了眼本来劈面逼来的仇敌正敏捷散开趴到了四周的石块后寻觅保护,两具尸身横躺在沙地上。
“我下次必然得去改成电动的按钮。”
“快,从前面摸把枪出来给我。”
我这才想起了车里的兔子,我瞧了一面前排,那小子正透着另一条裂缝用偷袭枪瞄向仇敌。
“枪弹”的外号不是别人白给的,那些赞叹我飞奔而过的人,他们大多是追在我背面吃灰的家伙。大部分的人总爱把功绩归结于我的那辆好车上,从不感觉本身的技术是有多烂。我非常能了解他们为甚么会存在如许的设法,在他们的脑海里,统统顶尖的逃脱妙手都必须是一等一的赛车手。
奸刁的仇敌没再探出身子,一片沉寂,左火线的一堆碎石旁滚来了另一颗雷,兔子下认识的朝它开了一枪,不过爆炸声并没呈现,它只是“嘶嘶嘶”的冒起了浓烟。
“山姆,还活着吗,递把枪给我。”山姆没有应对我的乞助。
“我看不见他们了。”兔子终究开口说话了。
奇特的事产生了,枪声来自我的身边。
“臭小子!翻把枪出来给我!”
“该死。”我紧贴在车上,从靴子里抽出了匕首,高地那头传来的枪声太吵了,我没法听清向我这边走来的脚步声。
“嘭!”
我熟谙好几个车技比我高超的名流,诸如追日者莱恩、光速卡西、独眼龙李萌,他们都各自具有过光辉的经历。追日者莱恩迎着刺眼的太阳用他那火焰战车跃过了300码的绝壁;光速卡西他插手过无数的竞技车赛平生何尝败绩,他是竞技赛中的神;独眼龙李萌向来没有她追不上的劫匪,包含当年的我,这个右眼失明的女人一时候让统统劫夺者全都失了业。这些人全都是废土上成为过传奇的大人物,但值得一提的是,最后他们的结局却都相称好笑――被追杀者击毙。
专注的他像没闻声我说话似地又像前射了一发,枪弹打中一颗刚被投出的手雷,“轰”的一声立马炸开了,石头后抛出它的那条胳膊还没缩归去就被带着炸上了天。
我钻进了雾里,凭着影象摸向仇敌刚才埋没的位置,俄然,一个身影闪在了我的面前,我冲上去扭住他的脖子,朝他背后扎了一刀,但他坚毅的防弹背心挡住了我的刀尖,此时另一个仇敌跑了过来,就在他要对我开枪时,我猛地转过身子用缠着我的那人背部接住了枪弹,被击中的男人身子软了下来,我敏捷挥出匕首抹断他的脖子,抬起挂在他身后的微行冲锋枪把劈面的男人给处理了。又一个仇敌冲了过来,我健旺地在他射击前翻滚过浓雾一刀划裂了他的大腿,我挺起家子狠狠给弯下腰的他再补一刀。一阵枪声从我的左边传来,我立即蹲下身从喷血的男人腰间拔出了一把手枪回身往开仗的仇敌头上连打数枪。车子的边上亮起了一束火光,但枪弹没有朝我飞来。
我的偷袭程度实在不错,可我并不想让握着方向盘的兔子俄然松开双手来跟我纠结那把偷袭枪的仆人是谁。我的左手背还在淌着血,幸亏只是划破了道大口儿,没打穿我的手骨,要不然连枪管都能够托不起来了,我敏捷从驾驶室爬到了后排胖山姆的身边,神采惨白的他还捂着本身的碎膝盖一个劲的嗟叹,看起来是没法再战役了,我了解不了不爱穿防弹衣的他为甚么总那么激进。要晓得,佩服他是一码事,了解他又是另一码事,归正我不乐意跟他一样,下半辈子瘸着一条腿走路。后车窗的防弹玻璃碎的满是洞,改装店的老板曾建议我悍块刚板在背面,我虽嫌贵没理他,但还是花了大代价让他装上了一个我本身设想的小玩意,我挪开瘦子的腿,归正它已经废了,再哇哇大呼也治愈不了他的伤。几颗子又打穿防弹玻璃的枪弹又从我的头顶上掠过,打在了前排兔子的钢盔上,枪弹嵌在内里没钻出来,他吓得把头缩了下去,低到已顾不上前面的路了。我没时候管他,仇敌要再追上来我迟早是得车毁人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