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能闻声本身的心脏狠恶地怦怦跳动的声音,老子好歹穿越了一回,总得有点奇遇吧。此时,听风的双眸闪着贪婪的光,比洞府顶部的夜明珠还要贼亮。
听风在洞口默唱了一遍宿世范晓萱的《安康歌》,然后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抖抖手跺顿脚,使出吃奶的劲儿,向石门推去。
咦,莫非毒龙蟒的鲜血能够医治我身材的创伤?嗯,还能消弭身材里的毒素?
毫无修炼天赋、丹田破坏、被困裂缝、骨骼寸断、身中剧毒。我说阿谁……阿谁谢听风啊,你到底造了甚么孽,老天这么不待见你?
在洞府的最里边靠着石壁有一张石床,石床上坐着一个皮肉干枯如木乃伊一样的白叟,正睁着一双浮泛的眼睛盯着他……
三天过后,听风已经能爬起来,行动没有任何停滞了。
不管如何说,还是先想体例脱困为妙。
如许下去,不毒发而死,也得饿死。
他持续大口大口地喝着毒龙蟒的鲜血,身材在眼睛可见的速率下病愈。
听风摇了点头,叹了一口气。
哈哈哈,真是天不亡我!
乖乖隆地咚,韭菜炒大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