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 第1章 血字的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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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一八七八年我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在内特里学完军医的必修课程然后分拨到印度,在索伯兰第五火枪团做了名军医助理。当时,阿富汗第二次战役早已开端。我在孟买登岸后,得知我所属的阿谁团已经向阿富汗开赴,并且已经通过了各个关隘,深切到了仇敌的火线。固然如此,我还是和很多其他环境与我不异的军官一起追了上去,胜利而安然地达到了卡达哈尔,在那边找到了我所属的团,立即开端了我的职责。

“棒极了!妙极了!本来那种愈疮木液查验法既难做又不精确;用显微镜查抄血球的体例也存在一样的题目。并且,如果血迹干了几个小时,后一种体例就无能为力了。现在这类新体例不管血迹是新还是旧都能获得一样的结果。如果这类体例能早一些被人发明,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犯法得以制止奖惩了。”

“读如许的报纸必然很风趣。”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把一块橡皮膏贴在手指上刚才刺破的处所,“我得谨慎一点,因为我常常打仗毒品,你看。”说着他伸脱手给我看。我的面前呈现了一双贴满了大大小小很多块胶布的手,因为强酸的腐蚀,这双手已经变了色彩。

斯坦弗笑着说:“你的确就像一部犯法案件的活字典。看来能够创办一份报纸了,就取名《警界旧闻报》。”

“我也常常抽‘船’牌烟的。”我说。

听到他如许说,我不由感觉好笑,说:“我养了一只小虎头哈叭狗。我神接受过刺激,以是怕吵。我太懒,贪睡,起床没有牢固时候。这些不知你可否接管?”

“为甚么?他有甚么弊端吗?”

相约已定,他持续玩弄他的化学药品,我和斯坦弗一起向我的旅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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