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他身上感到不适,像瘫了似的坐在椅子上。我就仓促忙忙地来找你了。”
“只要阿谁印刷工人。”
我的火伴说:“不过我现在的确很忙,不想分离精力。您还是去处差人寻求帮忙吧。”
“他因为急着抄,却弄断了铅笔尖,不得不又重新削了一次。风趣的是:那不是一支浅显铅笔,它比浅显铅笔粗,软铅,笔杆的色彩是深蓝的,制造商名字的色彩是乌黑的,笔只剩下一英寸半长。如果找到了铅笔,就能找到那小我。他削铅笔的刀子不但大并且钝,如许你查找起来更便利些。”
当事人把门翻开了,我们站在门口时,福尔摩斯查抄了地毯。
“有一个印度留门生叫道拉特?芮斯。他和我住在同一栋楼上,是来问测验体例的。”
“今天下午三点钟,试卷的校样从印刷所送到了我手上。我对清样停止了细心校阅,因为原文是需求绝对精确的。到四点半还没有校订完。因为我事前承诺了一个朋友去他的屋里吃茶,以是我就把未校完的清样放在桌子上,分开了屋子,从出去到返来总计用了不到半个小时。
“但我已经把试卷锁了起来。”
那位导师说:“他必定是从大门出来的,因为除了此扇玻璃窗外,再无其他的出入口了。”
“很好!但是这的的确确是他当时想的。让我看一下那三张清样,有没有留下指纹!他先是拿过这一页去抄的,这个过程用了起码一刻钟的时候。然后,又拿起了另一张。此时你返来了,因而他忙于逃窜,没有来得及把卷子放回原处。当你进屋的时候,有没有听到石梯上传来的短促的脚步声?”
“通向我的寝室。”
“他必定不晓得,我没奉告任何人。”
“一看到我的桌子,我就当即发觉出有人翻了我的试卷。清样是印在三张长条纸上的,本来我是把它们放在一起的。但是现在,一张掉在了地上,一张到了靠近窗户的桌子上,只要一张还放在原处。”
当时,我们住在一间离图书馆很近的屋子里,因为福尔摩斯正严峻地研讨英国初期的宪章。一天早晨,我们的熟人希尔顿?索姆兹先生拜访了我们,他是圣路加学院的导师和讲师。此时他显得格外冲动,的确没法自控,很明显,是产生了非同平常的事。
福尔摩斯拿一小片铅笔屑出来,上面印有字母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