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蹙眉:“主子,为了以防万一,要不然……弄死她?”
丫头的半边脸已经肿了,唇边染着素净的血迹,她捂着脸颊连连叩首:“奴婢知错!奴婢知错!奴婢再也不敢了!请公主饶命!”
驸马,这个称呼实在过于陌生,百里婧朝墨问看畴昔,见他眉间平淡,唇角微微弯着,暖和地点了点头,随即又咳了几声,闭眼靠在床柱上,明显不堪倦怠。
她俄然感觉累,没再看墨问,站在原隧道:“搬去偏院也好,远山,至公子就交给你了。”
她看他时,墨问也在看她,失语的人仿佛有一种察言观色的本能,她不问,他都晓得她要说甚么。
方才一笑,却撞进一双沉黑的眸子,百里婧这才想起她又忘了这房里另有一个毫无存在感的男人了――她的夫君,墨问。
墨问俄然一笑,抬脚朝桃花深处走去。
“莫非主子要留着她?”远山不解。
少年的眼眸洁净清澈,浑身高低透着一股正气,百里婧确切不熟谙他,但他的名字却听母后提起过很多次。
百里婧苦笑,本来,父皇说得对,她是如许地率性,害得统统人不得安宁,她的夫君之以是如此和顺,不过是因为他有力抵挡,比如这婚姻,比如她几次三番的嫌弃。
远山的个头不高,边幅更是浅显,放在人群里便能够找不着,他低着头答:“婧公主,有些话主子不得不说。至公子一向在偏院里静养,这一次因为大婚相爷才将新房安设在‘有凤来仪’,可这里离前院太近,来往庞大,倒霉于至公子的身子,以是,主子大胆还是让至公子搬回偏院,毕竟,那边有专门的药房和大夫,能够随时诊治。”
墨誉走了以后,百里婧问道:“远山,至公子常日都吃些甚么?”
面对墨誉的聘请,百里婧扭头看向墨问,墨问已经换过藏青色的锦袍,身材肥胖苗条,墨色的长发绾起,衬得他的面庞更加清楚惨白,只那双黑眸始终如一地安静。
……
如果没有昨夜她的那几句话,她是生是死与他有甚么干系?现在,他的胃口被吊了起来,不止是胃口,另有很多很多不甘――
藏青色锦袍的男人腰背挺得很直,再不见半分病弱,波澜不兴的眸子如寒波生烟般冷凝。
墨问轻摇了点头。
这一番话让百里婧无言,莫非是因为大婚的驰驱喧华,才让墨问的身子这么差?她直直凝睇着墨问,墨问也毫不躲避地看着她,固然唇边仍旧带着笑,却未对远山的话有任何定见。
墨问展开眼,忽地握住她的手,微微一低头,吻在了她的手背上。
见百里婧看着她,那少年挠了挠头:“哦,我叫墨誉,是左相的第四子,一向忘了先容,大嫂想必不认得我。”
谁会对一个非亲非故的病秧子心胸怜悯?若在你面前的是一个病入膏肓的活死人,正凡人的反应都会是离他越远越好。
墨誉也不勉强,对一旁的一个小厮招了招手,叮嘱道:“远山,你记得替至公子取药,在早餐前服下,不成忘了。”
百里婧甚么话都没说。
此起彼伏的告饶声,百里婧充耳不闻,院外俄然传来一阵仓促的脚步声,有人大风雅方迈进了新房,是一个身穿绿色宫装的女子,十七八岁模样,见此混乱场景,几步跃到百里婧跟前,眸色冷硬起来,体贴肠问道:“公主,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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