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仲绅把车停在火线,曾小福上了车,便接到对方递过来的纸巾。
“如何跑出一身的汗了,热不热,擦一擦。”
他本来就生着一张天真天真的娃娃脸,笑时让人感觉敬爱童真,但是现在这副神采,却无端让人脊背一凉。那双绿色的眼睛幽幽望着你,像是能随时把你的灵魂吸出来。
粉嫩的舌头在干涩的唇上舔了舔,他茫然的望着四周的修建房屋,正要重新迈出步子,t恤后领被人捏住了。
思忖三秒,顿时有了决定。
雷仲坤靠在墙上抽烟,他没有烟瘾,更讨厌这类能麻痹大脑神经的东西。
雷仲坤坐上副座,双目冷酷的目视火线。等雷仲绅策动车子,他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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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曾小福是变异者?”
雷仲坤冷哼:“成事不敷。”
“噢......”曾小福拿着纸巾在脸上胡乱一通瞎抹,有细碎的纸屑黏在他的脸颊,非常风趣。雷仲绅忍着笑意筹算给他弄弄,雷仲坤上了车,实在憋不住,把雷仲绅手上的纸巾夺过,卤莽的在曾小福脸颊用力擦净。
浓烈的日头晒得他鼻尖冒出细细的汗水,对此他毫无感受。
他在浓烈的阳光下跑了一身汗,脸颊红扑扑地像个熟透的苹果,微卷的发丝轻柔贴在两鬓,小巧的鼻头挂着几滴汗珠,那娇憨的模样,让雷仲坤脱口欲出的呵叱硬生生卡在喉咙。
曾小福从床上含混的爬起家,鞋子没穿,赤着一双白嫩嫩的脚往院子对方的客堂跑去。
“好的。”雷仲绅跟在雷仲坤中间,想了半晌,还是把内心的疑问说了出来。
曾小福从四方院出来后毫无眉目的走了半天,别说雷仲坤,就是人影他都很少碰到。
他仿佛在思虑,约莫过了半小时,直到肚子想起咕噜咕噜的声音,他决定先去找吃的再寻觅雷仲坤。
曾小福也不在乎,笑得眼睛弯弯的。
雷仲绅问:“在那里,你还记得处所吗?”
地上淌了一大滩的血,顺着血液往前看去,一具被掏空的腹部内脏的尸身瘫倒在巷角。
“你不待在屋里出来瞎跑甚么?!”
“......”
雷仲坤冷道:“他现在不是没来。”
适者保存,一样故意志不敷,‘退化’失利的人,而那一部分‘人’,他们被称之为――丧尸。
走进阴暗的巷子,脚下有黏稠的触感传来,踩着怪恶心。
曾小福的脑袋跟着雷仲坤的行动东晃西摇,比及对方把他放开,那白嫩的脸颊哪儿都是用力过分印下的红印子。
雷仲坤直接跳下车朝那儿走去,手掌把那一簇树叶扒开,这里的铁丝网不晓得甚么时候被人破开了。
雷仲绅低低发笑,曾小福不明以是。
他茫然点头,“不晓得......”
“他今后就交给你带着。”雷仲坤把人丢给本身老弟。
有声音传到耳边,绿色的眼睛眨巴眨巴,曾小福心生猎奇,寻着声音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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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男扯开腰带低头想看看如何回事,这裤头没解开,愣是直接吓得喷了一裤子的尿。
曾小福细心回想,小声说:“流血的,手指头会动,从上面掉下来。”
雷仲绅点头,“明白,我和你一起去吧。”话一顿,他又问:“要带曾小福出去么,还是把他留在这里。”
凌晨丝丝缕缕的阳光将小县城覆盖,却叫人无端涌起阵阵寒意。
卤莽的人不为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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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仲绅无法笑道:“还不是因为他偷喝了酒昏睡在房间里。”提及来,那10度的啤酒也能把曾小福喝醉……并且还没喝上几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