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文中发明本身在进食的同时,也在开端分泌。出口不是本来的***而是腿脚上的别的两条触手。它们末端的吸盘会源源不竭流出各种分泌物,比大便还臭。
有些事情不消人教,本身就会。这是生物的本能,从血脉基因里就传播下来。
不但仅是这些。另有一种非常奇特,仿佛玉米面糊糊在锅里沸腾,吞吐着泡沫,收回“咕嘟嘟”的动静。
因而,他把壮汉的脑袋抛弃,直接把手从脖子上断开的伤口伸了出来。
“我不想杀人,我要糖!”
他健忘了本身已经变异,现在是一个半人半蚯蚓的怪物。
这个新发明让方文中跃跃欲试,对将来充满了信心。
方文中第一次尝到了人血的味道,也吃到了鲜美的生肉。
他想吃糖。
对这类事情,方文中感觉能够了解,也能够接管。毕竟,壮汉很高,很魁伟,那么多骨头血肉十足吞进肚子里,总要被消化。那么身材敏捷变大,也就顺理成章。
刚把壮汉吃完,身材就变大了一些。起码要比本来的体积增加了百分三十。
壮汉的尸身很快瘪缩下去,只剩下一张褐黄色的皮。方文中放射出来的酸液实在太短长了,连骨头都被熔化。他谨慎翼翼节制着酸液的喷吐,尽量不要腐蚀粉碎皮肤。直到最后,才把皮肤也全数溶解,然后接收。
方文中果断不移的以为,这就是肉糜,不是甚么见鬼的脓水。好好的一顿饭,不要搞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老子是人……固然长得有些奇特。
很柔嫩,具有韧性,底部乃至带有一个个吸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