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前提是得先通过三天后的那一场科考,拿到乡试的入场券。
虎妞对食品并不讲究,但偏好过甜的东西,亦对新奇事物感兴趣,对有故事的食品会更感兴趣。在咀嚼着鲜美艇仔粥的时候,看着林晧然点了一盘水晶虾饺,她亦是夹起一块尝了起来,大口地咀嚼着,吃得不亦乐乎。
在返来的路上,颠末一间名叫尚食酒楼的时候,四人都闻到从内里飘出来的那股香味。却不晓得是甚么菜肴,这香味非常好闻。
她的欢愉偶然就是那般的简朴,只要想想之前的日子,再想想现在的糊口,她都感觉这段时候以来像是做梦普通。
只是这座城很快就给虎妞落下不好的印象,东西都很好很讨她奇特,但就是太贵了。
啊……
一大朝晨,一个身穿生员服的年青墨客和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并肩走在青砖街道上,身后跟着一个道貌岸然老道和一个持刀的冷酷少女。
这本是调和的一幕,但俄然女孩惊叫了一声,却不晓得一个公子哥何时来到她的身后,在女孩正朝着一桌墨客表示感激时,他猛地从前面哈哈地抱住了少女,吓得阿谁少女真是花容失容。
林晧然喜好吃水晶虾饺,阿丽喜好吃馄饨面,吴道行喜好吃糯米鸡,虎妞像是个杂食植物,甚么东西到她嘴里都吃得津津有味,没有最喜好,只要更喜好。
女孩跟在父亲的身侧,有人给了赏钱,她便是将手放在腰间,屈身哈腰作了一个万福,以示感激。
从堆栈出来后,林晧然便打量着街道两旁,这里有着各种百般的商店,彰显着这座古城的繁华,乃至他还看到了一间跟他紧密相干的考具店。
两楼有对卖唱的父女,衣服穿得很朴实,父亲的髯毛惨白,正拉着二胡,而女儿唱着戏曲。仿佛是刚好唱完,父亲拿着一个铁盘,向着大堂的墨客和公子哥挨桌讨要赏钱。
她脚下穿的是虎头鞋子,这类鞋子不但格式都雅,并且不轻易掉出来。头上扎着羊角辫子,身穿戴的是标致的裙装,显得非常敬爱。
“哎呀,老道的肚子乍叫得这么响呢?不可了,不可了!”落在前面的吴道行俄然抱着肚子停下大呼,一副走不动的神采。
四人来到了街边的一个早点摊档,这里的种类极是丰富,老板显得非常热忱。